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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刮蹭倒地索赔500万 包括两女儿留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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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3-3 00:41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5 19: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晨旭 于 2012-11-25 19:32 编辑

      中新网淮安11月25日电 (王琦)今天,记者从淮安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江苏淮安的朱女士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刮蹭倒地,虽然又是去医院又是去照顾,但是最后还是闹到了法院。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元,其中竟然包括对方两个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
      见碰了人,朱文波赶紧将对方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张迎慧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构成伤残,医生只是建议回家休养一周。朱文波回忆:“张迎慧说我要伺候她一周,她跟她男人离婚了,没人照顾她。”接下来的一周,朱文波赶到了张迎慧家里,当了一周的贴身小保姆,饮食起居,洗衣洗澡,家里内外全包了。本以为没事了,但是一周以后,张迎慧还是不愿意去交警大队结案,她说自己的膝盖一直没有好,还向朱文波列出了一项多达13项的索赔清单,总额超过了500万元。
      在清单中,张迎慧列出:医疗费10071.7元,财产损失费150元,交通费2265元,律师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90万元,误工费90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残疾赔偿金80万元,护理费70万元,营养费3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后续交通费30万元,其他损失40万元。
      对于这张清单,朱文波无奈地说:“一个款项就是说她被我撞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然后说人平均年龄到82岁,她现在才40多岁,还有40几年,每年递增5%。她两个女儿在淮中上学,叫我把她送到美国留学,要等到研究生都上完,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张迎慧则解释说:“五百万是我提出来的,我没办法呀。”
      2012年3月1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原告请求,张迎慧不服,又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中院二审裁定不支持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健说:“通过我们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8600余元的诉讼请求,原告应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26000多元,总计原告倒欠17000余元。”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5 20: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30 12:37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26 13: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伙要疯,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7-21 21:35
  • 签到天数: 80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6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500万,我看要疯,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直接撞死得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1 18:01
  • 签到天数: 93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6 14: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装逼只是瞬间,不要脸才是永恒!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6-11 23: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6 16: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要那是她的权利,如何判是法院的责任,法院这次没瞎胡判。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6 19: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她大概不知道 诉讼费用是根据诉讼请求的数额按比例缴纳,这官司打的,还得倒赔一万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31 07:5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6 22: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她的数学不赖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00:37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2-3 11:5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有才的!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00:37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2-3 11:5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有才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4-13 12:2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2-3 12: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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