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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外派管理员执行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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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5-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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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11-7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中商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外派总经理行为,明确工作关系,特制定中商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执行手册,规定如下:  酒店管理公司可以到尚优客官网了解!
    一、“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受聘于“管理公司”,是“管理公司”承接项目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外派总经理对“管理公司”董事长负责,接受“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执行有关工作指示;每半年应向“管理公司”董事长提出述职报告,定期和不定期报告所在酒店的经营管理状况。
    二、“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管理公司”与业主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代表“管理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与业主公司有较大分歧时,应及时以各种形式向“管理公司”董事长报告。合同解释权在“管理公司”。
    三、“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上任之前必须接受“管理公司”的上岗培训,了解掌握并严格执行“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执行《外派人员聘用合同》和《外派人员管理规定》。财务总监的聘任要由业主公司聘任派出,负有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严格执行“管理公司”与业主公司共同制定的财务制度和反映完成酬金指标及经营管理任务情况的责任。
    四、根据“管理公司”的要求,由外派总经理主持拟定营销计划和经营预算指标,制定《节能计划》、《大中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等各种经营管理计划,经“管理公司”审批后再报业主公司。“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有按期完成业主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及如期收取缴管理酬金的责任,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业收入或毛利润指标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报告采取补救措施,若管理酬金未能按双方约定收取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报告并提出建议。若对预算指标和营销计划进行调整时,应报告“管理公司”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对所在物业负有全面经营管理责任,确定并完成当年的管理目标,执行节能、大中修、固定资产购置和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计划,承担“管理公司”指定的其它工作。
    六、“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定期征求业主公司领导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董事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措施。
    七、“管理公司”公司外派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政策法规、财务纪律,在任职期间不准私自在所在公司外任职、兼职;不准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注重所在酒店的人员培训、干部培养,做好人力资源储备,树立全局观念,随时按“管理公司”要求,为所在酒店提供优秀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外派中级以上管理人员负有监督、考核和选拔职责,每半年应对上述人员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并上报“管理公司”。对犯有重大过失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包庇、隐瞒、推诿责任。
    九、“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利用当地的优势和渠道积极提供所在地开发新的酒店项目的信息,开拓市场营销渠道,主动与“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其它酒店建立联系,为“管理公司”建立销售网络提供服务。每半年向“管理公司”董事长以书面形式汇报新开发项目的建议及市场营销网络开拓情况。
    十、“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重视所在酒店的服务质量控制,完善服务体系,对客人的有效投诉应及时予以处理和妥善解决,并报告“管理公司”;按照“管理公司”的统一要求,结合所在酒店项目的实际情况完成星级酒店《管理规范》的编写工作,经“管理公司”审核批准后贯彻实施。外派总经理应对所在物业的文件资料和档案的完整性负责。
    十一、“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要掌握所在酒店的建筑装修,及配套设备状况,熟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关键设备出现事故并影响正常经营时,要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董事长报告,提出修复意见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二、“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所在酒店发生重大灾害时,除进行抢救、请求业主公司支援、办理赔偿手续外,应立即向“管理公司”董事长报告,事后应以书面形式做出详细汇报。
    十三、“管理公司”外派总经理离任前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进行离任审计,由“管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外派工作鉴定》,记入本人档案。
    十四、“管理公司”于下列情况下派有关人员到相关酒店巡视检查,实地考核或协助工作:
    1、 外派总经理试用期满或离任前;
    2、 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经营指标;
    3、 业主公司对外派总经理严重失职或多次投诉;
    4、 发生重大客人投诉并已影响“管理公司”声誉时;
    5、 出现新闻媒体负面报导并已严重影响“管理公司”声誉时;
    6、 财务检查或审计;
    7、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时;
    8、 出现重大意外灾害时;
    9、 经外派总经理提议,遇有必须由“管理公司”处理事项时;
    10、 按“管理公司”董事长批示进行例行巡视。
    十五、对“管理公司”巡视督导人员的工作要主动协助和积极支持,任何人不得阻碍巡视督导的工作。同时对巡视督导人员的接待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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