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5447|回复: 15

看看咱文安好警察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7 15: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17 18: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午派出所来消防安全检查 态度和蔼客气 临走说你们派个人下午到派出所开下会 到了下午我就去了 到了之后才知道 就我一个人 他们把我带到了一间审讯室 就开始问话 说你们的消防检查不合格 要交五千到五万的罚款 不信你看看河北省政府发的派出所消防条例 我们是依法执法  我看了看上面写的是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一切费用由厂子出 我就说我们改正啊 不是拒不改正啊 他们说这是连罚带改 我说好的 我回去和我们老板汇报一下 他们就说你回不去了 我一愣 问为什么 他们说没钱你就走不了了 我心说你们这不是骗人吗 把我骗来再说不让走了 再说了 我犯什么法了 你们限制我人身自由 你们无凭无据限制我人身自由 你们才是无法可依 非法的 你们这是打着18大的旗号非法敛财啊 他们还强迫我签字按了手印  到后来他们有个人说 你先回去吧 一半天我们再去  不行就封你们厂子  我无语了 突然想起了黑社会绑架  拿钱来赎人的场景  签字和按手印的时候想起了杨白劳  公安还带诱骗的......... 请问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如果是违法那他们违反了什么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17 20: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9-12 21:15
  • 签到天数: 148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17 2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2-5 22:31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19 20:0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提前通知你哪里需要改正,没提前通知何来拒绝改正一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22 13:0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19 21: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19 22: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19 2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0 1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警察人民的好警察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20 09:44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0 20: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9-26 09:5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2 11: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不给他们钻空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4 13:48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2 14:4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警察爱人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2 2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犯事的少了,油水少多了,就去钓个鱼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31 20:18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0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提法不法的,你信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3 10: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检查不错,等烧死几个人就老实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4 14: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悲惨的社会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24 14:50
  • 签到天数: 11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4 16: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普遍现象,一级压一级,你赶上了,认倒霉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5-13 14:46 , Processed in 0.07502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