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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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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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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10-15 08: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9日,被告人元井芹因寻衅滋事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元井芹因各种事由多次到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附近非法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文安县公安局采取训诫、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元井芹拒不改正,仍多次去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附近非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通过信访反映问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关机关依照政策和法律处理具体案件,体现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公民应当尊重法律权威。北京中南海地区是国家中央机关的办公地区,天安门广场是国家举行政治性集会和迎宾活动的重要场所,不是信访接待场所,不是反映诉求和解决争议的场所。被告人元井芹多次去至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附近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经多次打击处理,屡教不改,情节恶劣,文安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元井芹不服提起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元井芹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终审判决。目前元井芹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应诉求,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对个别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格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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