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播报员 于 2011-4-15 09: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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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讯 2010年4月2日,文安县公安局民警正在审讯5名新在押来的命案嫌疑犯。5名嫌疑犯一名17岁,两名18岁,一名23岁,还有一名53岁。其中17岁少年竟和53岁男子是父子。只因一时邪念,他们泥足深陷,最终走上了杀人焚尸的罪恶道路。 预谋抢劫被识破 飞车狂逃终落网 3月29日凌晨0时,文安县公安局孙氏派出所巡逻民警巡查至文大公路孙氏镇四村道口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无牌照红色面包车,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驾车欲上前盘查时,嫌疑车突然加速企图逃离。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民警确定该车有问题,随立即上前进行追赶。 该可疑车辆见到有警车紧追,更加疯狂的想逃脱,多次挤靠警车并发生车辆碰撞,且嫌疑车内后排座上有人挥舞砍刀向民警示威。民警立即确定该车有重大问题,既然这样就更不能让其逃脱。民警驾车紧跟其后。追逐大约十多公里时,嫌疑车辆最终被警车堵住时,该嫌疑车竟连续倒车冲撞警车,企图撞开警车逃跑。由于警车将道路卡死,车上五名歹徒手持砍刀、镐把下车四散逃跑。巡逻民警临危不惧,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搏斗,当场将其中两名持砍刀犯罪嫌疑人制服,缴获了砍刀2把、作案用口罩2个及嫌疑面包车。 经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张睐(男,18岁,大城县人)、齐德才(男,18岁,大城县人)只交待了伙同霍德刚、霍文明、欢欢等人预谋在文大公路蒙面持刀拦路抢劫的犯罪事实,而红色面包车经过核实为天津市被盗车辆。经办案民警分析,五名嫌疑犯逃跑如此疯狂,肯定有什么事还没有如实交代。于是民警一方面展开对其余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行动,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比对张睐等犯罪嫌疑人展开外围调查。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当日又现焦尸案 3月29日上午9时,文安县公安局接到大城县公安局案情通报:文安、大城两县交界处一土坑内(属文安县)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 接报后,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初步勘察,现场位于文安县孙氏镇某村南一土坑内,靠近大城县大尚屯镇某村。据了解,当日早8时许,大城县大尚屯镇该村村民发现男尸后立刻报警。 男尸仰卧于土坑内,颈部有锐器割痕,衣着焚烧殆尽,尸体炭化严重,不具备辨认条件。经检验确定受害人死亡时间在3月28日傍晚前后,死亡时应为醉酒状态。同时,专案组民警在现场发现了四种不同足底花纹的足迹及汽车轮胎痕迹,可以确定受害人系他杀死亡。 一张高速通行费收据令案犯浮出水面 一边是夜巡抓获预谋劫匪,一边却是毫无头绪的焦尸命案,谁都不会想到二者之间是不是有何联系。 鉴于案情重大,文安县公安局立即成立“3.29”命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此时命案侦破焦点集中在:一是现场勘查,再就是查明尸源。然而一具没有任何辨认条件的“焦尸”显然给确定尸源工作带来巨大困难。而案发现场除了烧焦的尸体和嫌疑足迹、汽车轮胎痕迹外再无其它,案件的侦破难度可想而知。 专案组一方面以现场为中心辐射排查是否有人发现可疑情况或失踪人员,一方面立即将案情录入公安部无名尸系统以期发现案件线索。同时,积极向外扩展现场勘察范围,搜索痕迹物证。细致的勘查工作没有漏过现场周围每一寸土地。 当日傍晚,勘查民警在土坑一侧路旁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张天津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漫洼野地,这张通行费收据不会平白无故留在这里,这极有可能是作案人所留。 于是办案民警连夜赶赴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收费时间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确定收据为一辆牌照为津AB53**红色华利面包车经过收费站时开据的。经查阅车辆信息证实,该车于2010年3月26日被盗。与此同时,有群众反映,案发当日,有村民在现场附近发现过一部红色面包车。于是专案组确定津AB53**红色华利面包车极有可能就是杀人疑犯驾乘的交通工具。 此面包车是不是孙氏派出所查扣的那辆面包车呢?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就在我们手中,不会那么巧吧?虽然是黎明时分,专案组民警还是拨通了孙氏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手机:前日疯狂逃窜的红色面包车车牌就是津AB53**。现有证据和迹象将杀人犯罪嫌疑不断指向了张睐犯罪团伙。
作案工具
专案民警艰难取证 案犯最终认罪 专案组民警立即提审犯罪嫌疑人张睐和齐德才,但犯罪嫌疑人张睐和齐德才仍旧心存侥幸,拒不供认杀人犯罪事实。民警们根据多年的刑侦工作经验,开始调查二人的社会关系,但经过网上核查,其它嫌疑人的名字均为假名,使抓捕工作陷入僵局。 专案组民警彻夜难眠,多次分析此案,又从犯罪嫌疑人张睐和齐德才的手机号码入手、寻找线索。通过调取霍文明手机号码的基本情况得知机主为霍明明(男,18岁,大城县大尚屯镇齐疙瘩村人)。此人的父亲叫霍刚,又经讯问张睐,证实霍明明的父亲就是霍刚(男,53岁,大城县人,霍明明之父),证明出霍文明就是霍明明。通过调取王大欢手机号码的基本信息得知机主为王大欢,但是犯罪嫌疑人并不是欢欢。经过对王大欢户口网上家庭人员的分析,王大欢有个弟弟叫王欢(男,20岁,大城县大尚屯镇齐疙瘩村人),此人与齐德才也是一个村的,极有可能就是王欢。得到这两条线索后,民警立即打印照片,组织犯罪嫌疑人张睐和齐德才进行辨认,证实王欢就是所谓的欢欢。 民警立刻布置抓捕行动,由于走访侦查掌握了其余嫌疑人确切行踪,顺利将犯罪嫌疑人霍明明、霍刚、王欢抓获。
作案车辆 因分赃起内讧 残忍焚杀同伙 经进一步加审讯大力度,几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杀人的犯罪事实:张睐等人预谋实施拦路抢劫,并准备了砍刀、镐把、面罩等作案工具。由于没有交通工具,在王欢授意下,张睐、霍明明于3月26日来到天津找到赵小鹏(河南人,与霍明明相识),并于当日晚在天津市河北区一小区内盗得一辆面包车。在赃车处理上,赵小鹏与霍刚等人发生分歧。赵小鹏要求将车卖掉现金分赃。张睐等人在霍刚的教唆和参与下,将赵小鹏灌醉后带至案发现场浇上汽油,由齐某点燃将赵小鹏活活烧死。随后,张睐等人恐赵小鹏不死,又用刀刺割其颈部,确认赵小鹏死亡后才驾车潜逃。当日晚,犯罪嫌疑人在文安县境内驾车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大肆进行抢劫犯罪时被文安巡逻民警发现。 “3.29”杀人焚尸案在没有查清尸源的情况下仅用了四天的时间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共破获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0余起。此案的告破,极大的鼓舞了广大干警的斗志,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目前,张睐、齐德才、霍刚、霍明明、王欢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文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