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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没读完小学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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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7-1 09:24: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 读完小学的姐姐   
            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有人问起我妈几个孩子,妈妈说“俩儿,俩女”人家都说真可心。年幼无知的我心里也漾起一种自豪感。自己俩哥还有一个姐姐,好幸福!  现在想想拉扯四个孩子长大爸妈多不容易啊!   我就俩孩子还感觉有时候顾此失彼。        
            那时候还小,真不懂爸妈的艰辛。直到我上了小学三年级之后才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我爸除了在生产队干农活外,还给大队的厂子里跑业务,妈妈也去队里挣几个工分。农闲的时候编席子。我们全家六口就爸妈俩劳力,家里孩子多,一到过年队里结算,我家一分钱也开不到,还给队里拿倒拔。越到过年爸妈越发愁,真是闯年关啊!尽管爸妈不分昼夜地干,家里生活还是很拮据。
            我小时候竟然没穿过买的鞋子,妈妈晚上总是点起煤油灯纳鞋底,给我们全家人做鞋子。我衣服总是穿哥哥姐姐穿小的,书包背他们用旧的。穿哥哥们穿小的绿上衣总受到小伙伴们的嘲笑,笑话俺穿男孩的衣服,     裤子穿前开口的更受到奚落。               
    只有在过春节的时候才添一件新衣服。妈妈怕我长得快,总把衣服做的很大, 我的一个堂姐跟我开玩笑,说我妈妈给我做的新衣服  能穿到出嫁。
            1980年,我和姐读小学,大哥读高中,二哥读初中。大哥和二哥成绩总是在学校名列前茅。可妈妈总为我们的学费犯愁。姐姐比我大两岁,干活手脚麻利,妈妈编席子,姐姐就给妈妈帮忙。妈看姐挺中用,就想让姐拉下学来帮妈妈编席子。开始姐有点不情愿,可在妈妈苦口婆心地开导下懂事的姐选择了辍学。于是姐每天就跟妈妈编席子。她刚不上学的那些天爸不在家,给村里去天津联系业务去了。回到家看到姐没有去上学,问她为啥不去?我姐“哇”地一声就哭了,边哭边说“我妈不让上了。”我爸说:“上!砸锅卖铁也让你上!”姐姐扬起小脸笑了。可是姐落下那么多功课,再去学校哪里还跟得上啊?去了几天也就懒得上了。记得有好几个同学去我家劝我姐去上学,可谁都没有劝动。这样姐就跟妈妈编席子,挣点零钱补贴家用。
            
             大哥二哥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尤其是大哥更刻苦。听二伯说晚上常到路灯下看书,让弟弟妹妹们都跟大哥学。他们不负众望都相继考上了大学。当时十里八村都轰动了,在那个艰苦的年代,刚刚恢复高考,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民之家竟然走出两个大学生。村子里的人都夸我爸妈了不起。他们哪里知道姐姐的付出!爸爸在人前那个神气劲就甭提了,真是光宗耀祖啊。村子里的人都羡慕我们家,到我们家去祝贺,有的邻居送来了鸡蛋,还有的给我哥买本子,还有的请我哥他们吃饭。大哥、二哥暑假一回家,小院子里就坐满了人,那时候还没有电视机,人们都爱串门,山南海北的聊着,大哥、二哥给人们讲外面的世界。大哥现在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海军大校,前几年还去索马里护航。为国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二哥成了师范学院的教授,桃李满天下。现在侄子读了博士,侄女也在国外读书。就连我们家族也受大哥、二哥的影响。都尽力把孩子培养成才。我们家能有今天,除了爸妈的辛苦劳作之外还有姐姐背后的默默付出。姐是我家的功臣。
           姐多么像那编席子的芦苇,那么有韧性!狂风刮不倒,每到春天就蓬勃生长。给大地母亲换上美丽的绿装。端午节给人们奉上清香的粽叶,万水千山“粽”是情。
             姐姐为了我们小学没有上完,为了供我们读书,姐不只跟着爸妈下地干农活,还编席子,加工服装,编打渔的网子,还加工过塑料活。分开队,地里的重活干得得心应手。过去的岁月感觉冬天格外寒冷,姐的手脚每到冬天就冻得都是伤。青一块紫、一块的。编席子编的手上好多倒立刺,但姐姐为家里无怨无悔!同在一个屋檐下姐跟我们比起来真的是天上人间。我们都感觉亏欠姐的。
          妈妈去海南岛弄孙子去,我外甥刚过十二晌,妈妈不在身边姐月子都没坐好。我女儿比姐的女儿晚出生九天。为了伺候我,妈妈选择留在了不懂事的我的身边。姐在月子里不仅没人伺候还得照顾自己三岁的儿子。小外甥在家呆不住总往外边跑。姐姐在月子里无奈跑出去找儿子。邻居老婶劝我姐:峦啊!是儿不死,是财不散,别追了,自己当心身体。都是因为我姐还落下了月子病。妈妈还把姐姐自己准备的小米带给我吃。
           现在我们都不在爸妈身边,只有姐姐和爸妈朝夕相伴。原来我以为大哥二哥是家里的脊梁,现在我感觉姐姐是爸妈的手和脚,爸妈的眼睛,因为有你在爸妈身边,有你的陪伴爸妈才更健康更快乐,更安心!姐的成长史就是一部心酸的贡献史。姐虽然没有读完小学,但她的德行已经大学毕业!姐的勤劳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每当我们懒惰的时候想想姐姐还在风里雨里干农活,身上就有一股用不完的劲儿。
            姐刚打来电话说家里的荷花开了,让我抽空去看看。姐知道我喜欢花,有空就拍一点让我看。姐就知道干活,再好的风景也没心思观赏。现在我们全家都对姐非常好,爸妈哥哥们都偏向姐,不说也都知道为了啥。
           姐你虽然小学没毕业,但你在我们心中学历是最高的,因为你德行高,我代表全家向你致敬!姐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不要让你辍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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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2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宫彩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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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3: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雨》

    作者:梁菁妹


    你来
    世界变得精彩
    放飞一把伞
    放下尘世的束缚
    沐浴在你的纯净
    心事一片空灵

    你来
    希望就在
    繁华落尽
    翠绿的渴盼依旧
    等一曲委婉的琴音
    弹奏冰封已久的心弦

    你来
    梦就盛开
    倾一季隐藏的热烈
    追溯最初的风景
    悄然而至
    绽放成灿烂的花蕊



    等你
    心底是无边的热烈
    等你
    在辗转难眠的夜里
    等你
    有如大漠里孤雁的企盼
    等你
    有如久旱的禾苗无助的频频回首

    盼你的心急切压抑着
    听,你遥远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跳动的心迫切饱含期待
    只等待
    你到来的那一刻
    拥抱着
    享受着你的温情
    诉说久别的思念
    倾听你带来春天里的故事
    啊,久违的甘霖
    你终于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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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3 17: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说蝉
    董博伟/文
      很早很早以前,人们不知道蝉从何处来,众说纷纭,有人说:“齐王后怨王怒死,尸化为蝉。遂登庭树嘒唳而鸣。后王悔恨,闻蝉鸣,即悲叹。”(出《崔豹古今注》)又有人说:“蚕食不饮,二十二日化为蝉”(出《淮南子》)。
    别跟古人的无知较真,现在人们都明白了蝉是不完全变态昆虫,蝉经过卵、若虫、成虫完成一生繁殖。立秋以后,雌蝉用坚硬的尾针在树木嫩梢上产下十几枚卵,致使嫩梢大部分枯死。过去有老农望着满树枯死的树梢感慨地说:“今年又是一个秋吊啊。”(意为秋旱)殊不知树梢枯竭乃蝉所 为。
    第二年春天,雷鸣雨至,蝉卵随着“隆隆”的雷声从树梢落下钻入土中(蝉卵所以有雷震子之称),蛰伏三到五年,经过多次蜕皮长成成年若虫,在夏至到来之际钻出土层,爬往高处,羽化成蝉。
    随着雨季的来临气温的升高,钻出地面的蝉若虫(我们这叫老牛、或知了鬼、或知了猴),逐天多了起来。记得小时候每到夜晚,孩子们打着手电筒,提着布袋或小铁桶,到大树底下去捉知了鬼。没有手电筒的孩子用手在树干上上下抚摸,收获也会不少。
    第二天清晨,太阳还没有露头,就有孩子一手拿着竹竿一手提着布袋,到树下把羽化成蝉的翅膀尚未变硬,身体尚未变黑的蝉捅下来,这样的蝉还不会飞。然后再把 蝉蜕捅下,等攒多了拿到药材收购站卖钱,蝉则拿回家中用刀剁碎喂鸡喂鸭。我们这一带在过去,蝉一出壳就没人吃了。就是刚从地下钻出的蝉若虫,也只是用火烧 着吃,有几户农家舍得用油炸,再说也没有那么多油啊。反正我小时候没有吃过油炸蝉虫 。
    蝉是昆虫里面天生的歌唱家,每当七八月骄阳似火,炎热的中午来临,热的大人们躲在池塘边的树下,孩子们跳进了池塘,大黑蝉高居树梢,唱起了优美动听的流行 曲,身体细长背部带绿纹的“伏天儿”蝉,趴在树粗壮的主干上,以雄壮高亢"歌喉"唱着威风凛凛地进行曲,俗称“麦芒儿”的弱小蝉虫则唱起了宛转悠扬的小调。
    蝉有自己的一套取食方法,爬到树梢上用那坚硬带吸管的嘴吸食树的汁液,榨取树的营养。待蝉飞走后,蚂蚁等小昆虫会蜂拥而上,趴在蝉给树梢造成的创伤上继续 吸取树木的营养,造成树木营养的流失。蝉遇到外来骚扰振翅起飞的一刹那,尾部会喷出一股液体,那是它的屎尿,滴落到树叶上会令树叶表层发生霉变,影响树叶 的光合作用。
    蝉有时候也会充当天气预报员的角色,每当大雨将至,蝉会成群结队地搬家,寻找适合避雨的林木,农谚有知了搬家大雨到之说。在田地里干活的人,会打发老人和孩子回家,看看门窗关好没有,做饭的柴草苫盖好没有,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文安还有几句歇后语跟蝉有关,象贬义的知了鬼变知了——一步登天,是嘲讽某人升职过快。象知了搬家——叫唤着走了,是说某人受了委屈哭着离开。再有象马 武营的知了——又回来了,马武营是文安洼中心的一个村庄。过去,文安洼常年被水淹着,马武营村只有一棵树,它生长在村的最高点,树上的知了受骚扰惊飞,转一圈 还得飞回来,因为它无处栖落。
    孟秋白露,寒蝉哀鸣。立秋一到,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了下来,雄蝉唱尽了欢歌颂曲,雌蝉遗留下子孙后代。此时的蝉飞翔能力变弱,雄蝉只有在阳光充足的中午才亮一亮“嗓”,也是有声无力,缺少了昔日的欢快悠扬。“寒蝉凄切,对长晚亭,骤雨初歇”。这是文艺作品用以烘托悲凉的气氛和情调。“噤若寒蝉”,是形容害怕 而不敢说话。一蝉陨而知秋至。这些都说明了蝉到秋天的悲哀。夏天过去了,蝉的生命业已走到尽头,周而复始的生命又会重新开始,一个微弱的生命即将又经历上 千个日日夜夜才能重返昔日的非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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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7:0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刽者
           作者  霍德龙  /  校对   何万志
           大狼狠狠地朝当地啐了一口唾沫,把烟屁股重新叼在嘴角,皱起眉头对刚开始学屠宰的徒弟说:“扭扭捏捏地,跟个娘们儿一样,去!我来。” 即将被屠宰的羊儿被大狼捆扎了个服服帖帖,惊恐地看着五大三粗,挺胸腆肚,凶神恶煞的大狼提着血淋淋的刀子一步步逼近,羊似乎有了些不祥的预感,象征性地蹬了蹬腿,绝望地“咩”了一声。 大狼抓住羊腿猛地提起来扔到了屠宰台上,这是一种用铁皮和角铁特制的刑具:凹槽式的台子让羊只能仰望天空,动弹不得,台子一边高一边低,便于下刀以后血流得更干净。 大狼装模作样地吸了一口气,用力在羊脖子上捅了一刀,瞬间,血喷溅而出,他把刀反手一拧一提,锋刃早把羊的喉管割破,再反刃往下一按,羊的颈骨已然断开,头躯分离,整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好手艺!”围观的人夸道。 “献丑献丑。”大狼很有表现欲,越是人多越爱亲自动手,让大伙儿看看他的手艺。 “大狼,在你手上死了多少性命啊!” “嗨!数不清楚了,早晚不是一盘菜啊!”大狼不以为然。 “大狼,你死后进不了天堂,怕是要被阎王爷打入十八层地狱呢!” 大狼把烟屁股猛地一啐,把手中的剔骨刀晃了几晃:“怕是见了阎王爷,他也怕我手上的刀子,我也让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哈哈哈”。说到这,他一阵狂笑。 “你真是条狼啊!像你的祖上一样,活脱脱的刽子手啊!”在一边坐着晒太阳的徐老汉说。 “呸呸呸!三爷,你这么大岁数的老人了,怎么不实话实说呢?你怎么不说我祖上是英雄呢?”大狼反驳说:“俺祖上可是王五爷的过命朋友!要不是俺祖上,三爷您还不知道活的下来活不下来呢!” 嗯吶!徐老汉频频点头说,你这大狼啊,看着粗不拉几,话还是有几分道理呢。 大狼的祖爷张三,果然像徐老汉说的那样,是一个刽子手。 刽子手,是古代对处决犯人者的一种称呼。这种让人胆寒的职业其实对人的要求也不是很低,首先,对长相有要求:人要长得高大威猛,挺胸腆肚,最好面容丑陋,好对被行刑者形成威慑;次之,对职业有要求:最好是从事数年的屠夫,这种人见血兴奋,下的去手,对取走生灵的性命无所畏惧;对于培训成一个出色的刽者来说,大狼的祖爷张三,很好的具备了这些条件。 那张三早年做了数年的屠夫,因打架伤人而浪迹京师,万般无奈之下做了一名刽子手,初入这个行业,张三才发现自己当初杀猪宰羊都是小儿科,如果成为一个优秀的刽者,并不简单,要做到稳准狠,一刀切,这样犯人才不会痛苦,刽者们没事都拿画了线的冬瓜一字排开,熟手的刽者基本上手起刀落,锋刃沿着画好的线丝毫不差。张三也和大多数刽者一样,经过了严格地训练,再加上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名震京师的义侠王五爷,这王五乃沧州人氏,使得一口好刀法,在京师以保镖为生,喜结交正直豪爽志士仁人,人称大刀王五。张三豪爽的个性竟然颇得五爷的喜欢,自然在五爷处学了些刀法,最终成了一名出色的刽者。
           公元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前夜,是刽者张三最难熬的一个夜晚,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因为天亮以后,菜市口刑场将迎来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犯——谭嗣同。张三晓得谭嗣同是个非同小可的人物,而且知道他更是王五爷的深交,他的刀法得到过五爷地指点,姓谭的也经常和五爷切磋刀法和武功,他也知道王五爷这一路子为了搭救姓谭的而费尽了心血,五爷不惜花重金买通狱卒,并希望张三必要时帮他劫狱劫法场救出姓谭的。此时夜凉如水,夜虫凄凄惨惨地鸣叫。这叫声震的张三的耳膜发疼。他再也睡不着了,从墙角把用布包裹着的刽子刀取出来,甩掉裹布,刀锋在灯光下阴森发暗,张三不由得心一阵阵发紧,自己也感觉到自己脸上的肌肉和胡须以及汗毛在微微发颤。他开始磨刀,沙沙地磨刀声划破夜空,让张三的心突然变得无所适从。 “难道我就这样杀掉姓谭的,杀掉五爷的朋友吗?那还有啥义字可言?”张三心想:“既然自己不想反抗朝廷,又不能帮五爷搭救姓谭的,何不一走了之。这样自己可以不亲自杀人,保全了一个义字,五爷也不会怪他的。” 主意打定,张三把磨好的刀又用布重新包扎妥当。 最终,大狼的祖爷选择了逃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把自己的刽刀藏起来,又做起了屠夫的营生。
           公元一八九八年冬天,整个冀中地区大部分地方战乱天灾,民不聊生,盗贼蜂起,每年这个时候,南边的流寇就成群结队涌入古洼大地,打家劫舍,杀人绑票,无恶不作。 看看年关将至,飘飘洒洒的大雪纷飞,整个村庄和原野都变成了白雪的世界。这一日,天近黄昏,一抹残阳如血。张三正把宰杀的羊挂上架子,准备开膛破肚,忽然听街上一阵大乱,有一伙流寇抢了本村刘姓大户,还嫌不尽兴,从村东直向村西捋掠抢夺而来。张三扔掉手中的宰羊刀,返身回屋把自己从京师带回来的刽刀夹在腋下,兜头在当街截在了众流寇的面前。 众流寇正抢的来劲儿,冷不丁被一个莽撞的丑汉挡住去路,顿时觉得扫兴。当下仗着人多,各举家伙向张三逼了过来。 张三此时倒是不慌不忙,他慢慢地解开刽刀上缠着的布,猛地一甩,阴森森地刀锋在残阳下闪着一丝诡异的光芒,竟然把这群流寇震慑得在原地发愣,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不敢往上冲。 张三放声大笑:“各位好汉,你们知道我是干嘛的吗?爷爷从前是在宣武门外菜市口专砍脑瓜子的,我不是吹牛,我砍下的脑壳比你们啃过的西瓜都多,哪位不嫌自己的脖子硬就过来试试!” 没想到,众流寇怕了张三和他手中那把刽刀,最终不战而退。众人也侥幸躲过一劫。
           起初村人们对张三感谢不已,可后来张三发现人们越来越不对劲儿,人们知道他做过刽子手后都唯恐避之不及,吃着他亲手屠宰的羊肉似乎也没有了原来的味道儿,这平平常常的肉里似乎还隐隐约约有一种诡异得杀机在其中。这种错觉困扰着每一个知情的乡人,到最后,张三的肉铺竟频临歇业了。
           公元一九四一年,张三此时已是暮年,菜市口的那些个血性之事在他脑海里没有因为时代的久远变得越来越遥远,但却越来越清晰。有时候他会恐惧得从梦中醒来,他觉得在梦里有无数的鬼魂在纠缠着他的神经,他痛苦,难受,在心中深深地忏悔…… 这一年,小日本又像当年的流寇一样来村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张三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他把儿子叫到跟前说:“想当年王五爷一把大刀杀得洋鬼子鬼哭狼嚎,可恨你爹我为了一己之念没有追随他老人家为国尽忠,死在我刀下的冤魂不知有多少,真是有愧。这样一天天吃喝等死,不如让我跟鬼子们拼了,死后也给后辈小人儿们落个好名声!反正我一个糟老头子也活够了,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于是,在鬼子再一次进村的时候,张三腋下夹着那把阴森森地刽刀,分开人群走到了鬼子们的面前:“不要找啥八路九路了,你爷爷就是!狗日的小日本子,你们有种就和你爷爷我单挑!” 说完,张三把那把让人看着打怵的刽刀亮了出来,鬼子军官听懂了意思,看来也不是狗熊一个,同意了这个须发皆白的老丑男人的挑战,他拔出倭刀,摆好架势,用力举过头顶斜劈下来,就看这老头也不躲闪,冲着他张着没牙的嘴露出狰狞的笑容,鬼子军官心里发毛力道顿时卸去了几分,变劈为刺,倭刀直直插入了张三的胸部,再看张三一脸笑意,全无半点痛苦之状,只有眼睛的光越聚越亮,额头上的青筋暴起,鬼子军官看着发毛,他又和面前的老头身高悬殊,急切之间倭刀竟不能拔出,就听张三一声暴喝,刽刀一挥,鬼子军官的头颅唰地甩在地上,眼睛圆睁,嘴巴还兀自啃着被他践踏过的泥土…… 张三把刽刀向鬼子群里用力一掷,带着插入胸口的倭刀,仰面气绝身亡。做为晚清的一名刽子手,没想到最后一次是砍了小日本的脑袋!小日本哇哇乱叫,端着刺刀一拥而上,不一会儿就把张三的胸口戳得稀烂……
           鬼子走后,全村人给他进行了隆重的下葬仪式。和他一起下葬的还有那把阴森森的刽刀。 张三的后裔们仍然继承着祖上的手艺,尽管有时候还被村人们笑称为刽子手,但他们已经不是杀人,而是宰着羊们养家糊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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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7:0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刽者
           作者  霍德龙  /  校对   何万志
           大狼狠狠地朝当地啐了一口唾沫,把烟屁股重新叼在嘴角,皱起眉头对刚开始学屠宰的徒弟说:“扭扭捏捏地,跟个娘们儿一样,去!我来。” 即将被屠宰的羊儿被大狼捆扎了个服服帖帖,惊恐地看着五大三粗,挺胸腆肚,凶神恶煞的大狼提着血淋淋的刀子一步步逼近,羊似乎有了些不祥的预感,象征性地蹬了蹬腿,绝望地“咩”了一声。 大狼抓住羊腿猛地提起来扔到了屠宰台上,这是一种用铁皮和角铁特制的刑具:凹槽式的台子让羊只能仰望天空,动弹不得,台子一边高一边低,便于下刀以后血流得更干净。 大狼装模作样地吸了一口气,用力在羊脖子上捅了一刀,瞬间,血喷溅而出,他把刀反手一拧一提,锋刃早把羊的喉管割破,再反刃往下一按,羊的颈骨已然断开,头躯分离,整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好手艺!”围观的人夸道。 “献丑献丑。”大狼很有表现欲,越是人多越爱亲自动手,让大伙儿看看他的手艺。 “大狼,在你手上死了多少性命啊!” “嗨!数不清楚了,早晚不是一盘菜啊!”大狼不以为然。 “大狼,你死后进不了天堂,怕是要被阎王爷打入十八层地狱呢!” 大狼把烟屁股猛地一啐,把手中的剔骨刀晃了几晃:“怕是见了阎王爷,他也怕我手上的刀子,我也让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哈哈哈”。说到这,他一阵狂笑。 “你真是条狼啊!像你的祖上一样,活脱脱的刽子手啊!”在一边坐着晒太阳的徐老汉说。 “呸呸呸!三爷,你这么大岁数的老人了,怎么不实话实说呢?你怎么不说我祖上是英雄呢?”大狼反驳说:“俺祖上可是王五爷的过命朋友!要不是俺祖上,三爷您还不知道活的下来活不下来呢!” 嗯吶!徐老汉频频点头说,你这大狼啊,看着粗不拉几,话还是有几分道理呢。 大狼的祖爷张三,果然像徐老汉说的那样,是一个刽子手。 刽子手,是古代对处决犯人者的一种称呼。这种让人胆寒的职业其实对人的要求也不是很低,首先,对长相有要求:人要长得高大威猛,挺胸腆肚,最好面容丑陋,好对被行刑者形成威慑;次之,对职业有要求:最好是从事数年的屠夫,这种人见血兴奋,下的去手,对取走生灵的性命无所畏惧;对于培训成一个出色的刽者来说,大狼的祖爷张三,很好的具备了这些条件。 那张三早年做了数年的屠夫,因打架伤人而浪迹京师,万般无奈之下做了一名刽子手,初入这个行业,张三才发现自己当初杀猪宰羊都是小儿科,如果成为一个优秀的刽者,并不简单,要做到稳准狠,一刀切,这样犯人才不会痛苦,刽者们没事都拿画了线的冬瓜一字排开,熟手的刽者基本上手起刀落,锋刃沿着画好的线丝毫不差。张三也和大多数刽者一样,经过了严格地训练,再加上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名震京师的义侠王五爷,这王五乃沧州人氏,使得一口好刀法,在京师以保镖为生,喜结交正直豪爽志士仁人,人称大刀王五。张三豪爽的个性竟然颇得五爷的喜欢,自然在五爷处学了些刀法,最终成了一名出色的刽者。
           公元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前夜,是刽者张三最难熬的一个夜晚,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因为天亮以后,菜市口刑场将迎来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犯——谭嗣同。张三晓得谭嗣同是个非同小可的人物,而且知道他更是王五爷的深交,他的刀法得到过五爷地指点,姓谭的也经常和五爷切磋刀法和武功,他也知道王五爷这一路子为了搭救姓谭的而费尽了心血,五爷不惜花重金买通狱卒,并希望张三必要时帮他劫狱劫法场救出姓谭的。此时夜凉如水,夜虫凄凄惨惨地鸣叫。这叫声震的张三的耳膜发疼。他再也睡不着了,从墙角把用布包裹着的刽子刀取出来,甩掉裹布,刀锋在灯光下阴森发暗,张三不由得心一阵阵发紧,自己也感觉到自己脸上的肌肉和胡须以及汗毛在微微发颤。他开始磨刀,沙沙地磨刀声划破夜空,让张三的心突然变得无所适从。 “难道我就这样杀掉姓谭的,杀掉五爷的朋友吗?那还有啥义字可言?”张三心想:“既然自己不想反抗朝廷,又不能帮五爷搭救姓谭的,何不一走了之。这样自己可以不亲自杀人,保全了一个义字,五爷也不会怪他的。” 主意打定,张三把磨好的刀又用布重新包扎妥当。 最终,大狼的祖爷选择了逃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把自己的刽刀藏起来,又做起了屠夫的营生。
           公元一八九八年冬天,整个冀中地区大部分地方战乱天灾,民不聊生,盗贼蜂起,每年这个时候,南边的流寇就成群结队涌入古洼大地,打家劫舍,杀人绑票,无恶不作。 看看年关将至,飘飘洒洒的大雪纷飞,整个村庄和原野都变成了白雪的世界。这一日,天近黄昏,一抹残阳如血。张三正把宰杀的羊挂上架子,准备开膛破肚,忽然听街上一阵大乱,有一伙流寇抢了本村刘姓大户,还嫌不尽兴,从村东直向村西捋掠抢夺而来。张三扔掉手中的宰羊刀,返身回屋把自己从京师带回来的刽刀夹在腋下,兜头在当街截在了众流寇的面前。 众流寇正抢的来劲儿,冷不丁被一个莽撞的丑汉挡住去路,顿时觉得扫兴。当下仗着人多,各举家伙向张三逼了过来。 张三此时倒是不慌不忙,他慢慢地解开刽刀上缠着的布,猛地一甩,阴森森地刀锋在残阳下闪着一丝诡异的光芒,竟然把这群流寇震慑得在原地发愣,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不敢往上冲。 张三放声大笑:“各位好汉,你们知道我是干嘛的吗?爷爷从前是在宣武门外菜市口专砍脑瓜子的,我不是吹牛,我砍下的脑壳比你们啃过的西瓜都多,哪位不嫌自己的脖子硬就过来试试!” 没想到,众流寇怕了张三和他手中那把刽刀,最终不战而退。众人也侥幸躲过一劫。
           起初村人们对张三感谢不已,可后来张三发现人们越来越不对劲儿,人们知道他做过刽子手后都唯恐避之不及,吃着他亲手屠宰的羊肉似乎也没有了原来的味道儿,这平平常常的肉里似乎还隐隐约约有一种诡异得杀机在其中。这种错觉困扰着每一个知情的乡人,到最后,张三的肉铺竟频临歇业了。
           公元一九四一年,张三此时已是暮年,菜市口的那些个血性之事在他脑海里没有因为时代的久远变得越来越遥远,但却越来越清晰。有时候他会恐惧得从梦中醒来,他觉得在梦里有无数的鬼魂在纠缠着他的神经,他痛苦,难受,在心中深深地忏悔…… 这一年,小日本又像当年的流寇一样来村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张三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他把儿子叫到跟前说:“想当年王五爷一把大刀杀得洋鬼子鬼哭狼嚎,可恨你爹我为了一己之念没有追随他老人家为国尽忠,死在我刀下的冤魂不知有多少,真是有愧。这样一天天吃喝等死,不如让我跟鬼子们拼了,死后也给后辈小人儿们落个好名声!反正我一个糟老头子也活够了,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于是,在鬼子再一次进村的时候,张三腋下夹着那把阴森森地刽刀,分开人群走到了鬼子们的面前:“不要找啥八路九路了,你爷爷就是!狗日的小日本子,你们有种就和你爷爷我单挑!” 说完,张三把那把让人看着打怵的刽刀亮了出来,鬼子军官听懂了意思,看来也不是狗熊一个,同意了这个须发皆白的老丑男人的挑战,他拔出倭刀,摆好架势,用力举过头顶斜劈下来,就看这老头也不躲闪,冲着他张着没牙的嘴露出狰狞的笑容,鬼子军官心里发毛力道顿时卸去了几分,变劈为刺,倭刀直直插入了张三的胸部,再看张三一脸笑意,全无半点痛苦之状,只有眼睛的光越聚越亮,额头上的青筋暴起,鬼子军官看着发毛,他又和面前的老头身高悬殊,急切之间倭刀竟不能拔出,就听张三一声暴喝,刽刀一挥,鬼子军官的头颅唰地甩在地上,眼睛圆睁,嘴巴还兀自啃着被他践踏过的泥土…… 张三把刽刀向鬼子群里用力一掷,带着插入胸口的倭刀,仰面气绝身亡。做为晚清的一名刽子手,没想到最后一次是砍了小日本的脑袋!小日本哇哇乱叫,端着刺刀一拥而上,不一会儿就把张三的胸口戳得稀烂……
           鬼子走后,全村人给他进行了隆重的下葬仪式。和他一起下葬的还有那把阴森森的刽刀。 张三的后裔们仍然继承着祖上的手艺,尽管有时候还被村人们笑称为刽子手,但他们已经不是杀人,而是宰着羊们养家糊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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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9-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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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8 12: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苏轼与东坡肉
    冯秉顼

    以文人作为菜肴名称的东坡肉,闻名于世,它油而不腻,酥而不烂,鲜嫩香醇,美味可口,不愧为堪称正宗的一道色香味俱佳的名菜。
    为了弄清它的来龙去脉,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大量的文史资料,才知道广为流传的东坡肉,不是商家杜撰在欺世盗名,空穴来风,而确系苏氏烹饪创制,学艺于苏桥,流传在黄州,盛行为杭州。史料给笔者留下的印象是:当年苏轼如果不来苏桥,也许,就没有东坡肉这道菜肴的美称。
    大家都知道苏轼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诗、书、画俱佳。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位了不起的美食家。他老爹苏洵曾担任过文安县主薄,主薄衙门就设在大清河沿岸的八姓庄,他在任期间,给当地老百姓干了不少好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两岸人民出行方便,他组织大伙儿在大清河上架了一座木桥,人们为了纪念他,将八姓庄改称苏家桥,后简化为苏桥。
    宋熙宁十年(1074年),苏轼不顾路途遥远,专门来到苏家桥,游历了其父的食禄之地。
    一天晚上,他来到大桥南头的“杨记意隆饭馆”,想尝尝当地的美食,进门刚落座,一股烧肉的香味扑鼻而来。苏轼平时对鱼呀肉呀的作法很有研究,这股香味引起了他的极大兴趣,于是要了一道菜“红烧五花猪肉”。不大一会儿,饭馆掌柜的杨旺亲自把一盘切成方块,烧的红酥酥的五花猪肉端上来,苏轼胃口大开,吃后觉得味道鲜美可口,连连说好,问这是谁做的。杨旺赶紧把内人喊出来,苏轼饶有兴趣详细了解此道菜的做法,然后恋恋不舍地离去。
    第二天人们都知道了苏轼吃了杨记饭馆的“红烧五花猪肉”,于是这儿生意红火起来了。杨旺也会做买卖,找人刻了块木头牌子挂在门口,上写:本店推出特色名菜,苏轼爱吃的五花烧猪肉。
    这一下不要紧,从早到晚,顾客不断,一天杀一头大肥猪都不够卖。别的饭店看着眼热,也都学着做。从此,“红烧五花猪肉”成为当地的一道名菜。
    1080年,苏轼得罪了权贵,被贬到黄州,任团练副使。他身为罪官,很快就振作精神面对现实,豁然开朗,淡泊明志,笑对逆境中的种种磨难,开始了不拘一格的崭新生活。在东边的一块土坡上筑屋而居,一边劳动种菜改善生活,一边吟诗作赋,自号东坡居士。这里的居民也会作类似苏桥的烧闷猪肉。苏轼总结了两地的烹制方法,写下了《猪肉歌》:
    洗净锅、少着水,柴火罨烟焰不起,待它自熟莫催它,火候足时它自美。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宋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第二次到杭州做了太守,这时正赶上大旱,他带领灾民整治西湖,把挖出来的土,筑成横穿湖面的长堤,使四周的田地不怕涝,不怕旱,着实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后人为了纪念苏轼,称这条长堤为“苏堤”。西湖又恢复了它那烟波浩淼,“浓妆淡抹总相宜”的美景。至今“苏堤春晓”一景队依然风韵犹存。
    老百姓丰收以后,为了感谢苏轼疏浚西湖的好处,逢年过节,抬猪担酒来给他拜年。苏轼收下许多猪肉,为了与治湖民工共享,他把苏桥和黄州两地学到的烹制方法,命人把肉切成方块,焖得红酥酥、香喷喷,然后派人按花名册一家家送。老百姓同声称赞苏轼爱民如子,把他送来的猪肉,亲切地叫做“东坡肉”。
    时过境迁,至今,历史虽已垮越了近千年,但“东坡肉”这道菜经久不衰,深受人们的喜爱。或许,它流传的不仅是一道简单的菜肴,而是一种伟大的精神。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东坡肉”不但在国内老幼皆知,而且还蜚声国外,饱了不同肤色人的口福,这是中华饮食文化的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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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9 11: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雪
    作者  霍德龙   /    校对  何万志
          老雪最怕上坟了,特别是每每到了清明时节。 老雪已近暮年,但高且瘦的身躯倍儿直溜儿,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深色中山装显得精精神神,满头的银发,向脑后梳着,一根根的整整齐齐,在老雪黝黑皮肤的映衬下越发显得白亮,再看老雪的额头沟壑纵横,一道道的皱纹泾渭分明,它们像是被一位狂野的书者运气写上去的一样,那么清晰那么有力。 今年的清明前一天,老雪明显地觉得自己的身子骨比往年差了好多,有时候头晕眼花,去村里的诊所查了查,血压有些低。老雪忽然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慌和愁怅,他默默地走出诊所,觉得自己眼前发黑脚步发沉,自己的影子在乍暖还寒的春风中有些凌乱。 “我这是怎么了?”他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 前边有村人走过来,老雪努力地瞪了瞪眼睛,强打起精神来,挺起腰板儿,背起手,老雪忽然感觉自己又有了些气力,浑身上下舒服多了。 “瞅瞅这老雪,都什么岁数了,个子又这么高,腰不弯背不驮,可真是能活!” 老雪听到有村人在后面说“:唉!他这一辈子啊……从小没了爹娘……” “人生三不幸啊……” 老雪装做啥也没听到,顾自地摸到自己的家门口,他推开门,小院里被他收拾得各各节节,一尘不染。院子的正中间长着一株苍老的大尖枣树,老雪忽然忆起自己打记事儿起就有这棵枣树了,每年树枝上都挂满了当间儿粗两头尖的枣子,摘下一颗放到嘴巴里轻轻一咬,一股尖枣特有的甜香沁入心脾。每当尖枣熟了的时候,老雪都叫来四邻街坊来打枣。小院里面每每传来了人们和谐而又质朴的笑声,这是老雪最欢喜的事情。过道的墙壁上挂满了老雪曾经使用过的劳动工具,锄头、豁子、耧……小到打菜的刀子都被他没事时擦拭得干干净净,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老雪坐在台阶上把他们看了个仔细,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留恋这些家把什儿,他也从来没有觉得它们像今天这么生动。 许久,他起身进屋一头扎在炕上,他想睡会儿却怎么也睡不着。墙上的老式挂钟哒哒哒的搅得他心烦意乱。 “人生三不幸啊……”老雪觉得这个可恨的声音到处乱撞,似乎要穿透他的耳膜了。 最终老雪在哒哒哒的钟声里,昏昏沉沉地睡去……
            老雪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八岁没爹十岁没娘,他对自己失去双亲的记忆既模糊又熟悉,隐隐约约还记得撕心裂肺地哭爹喊娘,送殡的时候自己打着幡被村里管事的老人指挥着,行走或者下跪,磕头,还礼。他小小年纪都做得有模有样,送殡的人群从街上走过,人们都向这个孩子投来怜惜的目光,心软的女人们更是掉下来善意的泪水……
           许多年以后,老雪对失去双亲的记忆已经不那么真切,只记得出殡时都是在一个丧失活力的冬日,天气不是太好,刮着刺骨的寒风,天空灰蒙蒙的吊丧着个脸,以致于老雪觉得自己的记忆也是灰蒙蒙的不是很清晰。 变成孤儿的老雪是被叔叔们养大的,他的两个叔叔一个成了家,一个打了一辈子光棍,唯一的婶子长得高高大大,胸部高耸,又黑又壮。她早早生下一个女儿以后,再也没有开怀。待老雪这个可怜的侄子如己出,有啥好吃的也多分给他一些。单身的叔叔也是对老雪倍加疼爱,可以说老雪是他们家族生命和希望的延续。老雪在不幸中又享受到了亲人们的呵护,他又是幸福的。
            这样美好的生活可惜没有保持多久,在老雪从童年到少年至青年的岁月中,自己的生活中又上演了一幕幕的悲剧。他的两个叔叔和婶子先后离他而逝。老雪也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挣扎,伤心,难过不已。 他前前后后打了五个幡儿,这五个幡儿对他来说有两个是模糊的有三个是清晰的,但细细品味,都是痛苦的。五个幡儿,有五个灵魂被他送到另一个世界,有五个亲人被一抔抔的黄土掩埋。 “这孩子不幸啊!” “打这么多幡儿,这辈子压死甭翻身抬头了!” 人们的议论是善意的,但对于老雪是痛苦的。 老雪从此变的孑身一人,每年的清明他都按照习俗给亲人们去填坟,他从父母开始,按照岁数的高低虔诚的给一抔抔坟头烧纸上土……
           老雪一直孤单到二十七岁才定上一门亲事,女孩比他大两岁,论起来还是婶子家的侄女儿,在农村这个岁数也算是过了青春没少年的老闺女了,她长的有点像死去的婶子,皮肤黑且身体高高大大,胸部高耸,黑又壮。老雪,长得白白静静高高的个头,一点也不像从小吃苦的农村孩子,活脱脱的一个玉面小罗成!然而由于老雪孤身一人,又打过五个亲人的幡儿,这在乡下是很忌讳的,所以一直到了这个岁数才勉勉强强的成了个家。 老雪许多年以后还清晰地记得成亲的那个夜晚,温柔的月色羞涩的透过窗棂扑散在他和他的女人的身上,木制的窗棂的影子一个格一个格的把这个属于他和他的女人的夜晚分隔的那么神秘,窗外盛开的枣花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有叫春的猫儿跳过房脊去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老雪从此感受到了有家有女人的幸福,而女人亦钟情于老雪。她夜里深情地搂着老雪的脑瓜子对老雪说,她知道老雪命苦,她会可劲儿地疼爱老雪的,用一辈子的爱去疼爱老雪。刹那间,老雪感动的泪流满面。 日子如流水般地逝去,虽然过得清苦,但老雪已经很满足了,自己好歹也是个成了家有了老婆的人了。于是他对生活更加地努力,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方向。
           然而自打婚后,老雪的女人啥都没挑,就是不开怀生养,虽然老雪不说她,但是她老觉得自己欠自己心爱的男人啥似的,倒是老雪反过来劝她。 邻居大婶儿说,老雪啊,有道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你们家族本来就剩下独苗一棵,这可咋整啊?要不你抱养一个做个引子,说不定她就能怀上了呢。 老雪想想也对,即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且把死马当活马医了,回家把邻居大婶儿的话和女人嘚嘞了一遍。女人也觉得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如此了。 主意已定,很快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就从邻村抱养了一个女孩子,据说是一个没结婚的女子生的,家里人怕羞,偷偷摸摸地送于他人,看着女婴粉嫩的小脸儿,老雪禁不住眼睛有些湿润了,不管是不是亲生的,自己终于当爹了…… 这一年,老雪整整和自己心爱的女人生活了六年,他给这个可爱的小女孩起名叫春儿。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雪又在哒哒哒的钟声中昏昏沉沉地醒来。他慢慢地爬起来,半坐在炕沿上醒了醒盹儿。屋子里静得可怕,只有钟摆在老雪的眼帘里晃来晃去。他看了看钟点,此时已经是午后,每年的这个点儿,他已经安排着准备去给亲人们添坟了。别人一般都是晚些去坟上,但老雪必须得早些行动,因为逝去的亲人太多,晚了怕是添不完土。 他强打精神想吃些东西,一会儿添坟的时候好有些力气,可是却一点胃口也没有,啥也吃不下,啥也不想吃。于是他扛起锨出门向公坟走去。往年清明他都是推着小推车为每位亲人多添些土,可是今年清明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发懒,以致于车都不想推了。 “唉!又到清明了,人生三不幸啊!”老雪觉得街上有人在说:“老雪啊,这辈子真可怜呢!” 老雪不由自主地耸了耸肩直了直腰。
          老雪一边慢慢地走一边又想起自己的女人来。 在抱养了春儿的第三个年头,她终于怀上了自己的亲骨肉,把老雪高兴得天天忙里忙外,每天乐呵呵地脸上总挂着笑容。女人呢,也觉得自己马上要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一个做女人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似的,老雪对她好。她也更加体贴入微地对待自己心爱的男人。他们都在这样平凡的生活中等待和渴望着一个新生命的降临。 然而,等心爱的女人临产的时候老雪才发现自己又一次走到了生死离别的路口,女人也许是岁数大了,还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女人竟然难产。临产那天天降大雪,满世界白茫茫一片,女人躺在炕上疼地直冒冷汗,接生婆也一时束手无策。从早晨一直深夜,老雪的心都在绝望和希望间挣扎和徘徊,他有时候一边搓着手一边踱着步在心里为自己的女人祈祷。天色渐渐沉下来,墙外有夜猫子凄惨的叫声,让老雪的心一点点发紧,接生婆说,不行了,老雪啊备马车去县城的医院吧!你媳妇儿好像是胎位不正啊!于是老雪冒着狂雪急忙去生产队里套来马车,刚停在门口,却听到了屋里传来婴儿的哭声,接生婆兴奋地对跑进门的老雪说:“生了,生了!”。 老雪终于松了一口气下来,他觉得有泪水滚落下来。那是喜悦地泪啊! 女人微微睁开眼睛,问:“小子还是丫头?” “小子啊!”接生婆说道。 “老雪啊,你终于有后了,我也就放心了!”那女人说完,眼珠盯着老雪竟然一动不动,表情也凝固了,她死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女人给自己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如此巨大的伤痛。 老雪放声痛哭。        
          老雪中年得子,中年丧妻,此后的他孤身只影再也没有续娶,而可怜的孩子被老雪取名叫小宝。 老雪走出村口,面前是依恋着村子的小白河,河水早已干涸,村人们扔在河床上的垃圾被风刮的到处都是。老雪顺着河堤往东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想,那时候小白河是多么地干净多么的丰茂啊,河水绕村而过,河里的鱼儿也多,每到夏天,村人们都捞鱼网虾,俨然把小白河当做了一个天然的乐园。那个时候啊,蛙鸣蛇泳,环境是特别的好,可如今水都少见了啊!老雪想到这,皱起了眉头,心头又一阵一阵的痛楚,他想起了可怜的春儿,那一年夏天,春儿才十三岁,为了捞两个溺水的孩子而死在了这条河里,当小宝哭喊着回家报信,他和村人们闻讯赶到河边的时候春儿早已没有了踪影,他发了疯似的在河边漫无目的得奔跑,村人也拿长杆子帮着打捞,最终一无所获,老雪放声大哭,小宝拉着他的衣角一边哭一边问:“爹,春儿姐还回得来吗?” 春儿的尸体最终在小白河的下游被找到。按照乡俗,她被人当做新娘娶了冥婚,娶她的是个不知道长啥模样地夭折了的孩子。 老雪从此和小宝相依为命。 村里人渐渐有了些议论,他们都说老雪命苦,老雪是个不祥的人,幼年丧父母,中年丧妻,有个不是亲生的女儿也死了,人生三不幸已经有二。
          命运竟然如此不幸,让老雪也害怕胆寒起来,他更加爱护起小宝来,倾尽所有的精力养活着自己的儿子,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有口好吃的都给小宝留着,尽管小宝从小娇生惯养但懂事听话,他似乎懂得老雪的做父亲的不易,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都学习勤奋,一直是老雪的骄傲,高中毕业以后小宝参了军,那个时候参军是让家人觉得光荣得大事,老雪也不例外,他觉得自己的含辛茹苦终于开了花结了果,而且觉得在村人的面前也可以把腰板挺直一些,一想到这儿,老雪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公元一九七九年,中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小宝所在的部队开拔云南前线,收音机里每天都播放着自卫反击战的稿子,伴随着播音员义奋填膺地声调,老雪的心又一次悬在了嗓子眼上,那些日子老雪觉得自己食无味儿睡无眠,每天坐立不安,这样难受的情绪一直沿续到战争结束,老雪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算计着日子,小宝他们可能从战场撤下来了吧? 然而小宝牺牲的噩耗还是传来,在那一刻老雪觉得天塌地陷一般,追悼会在县上隆重举行,老雪看着悬挂着的小宝的照片,立马觉得天悬地转,昏厥了过去,在会上部队的人讲述了小宝牺牲的经过:小宝所在的连队在一次攻击越军地战斗中担任了主攻任务,当他们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冲上越军阵地时,整个连队已所剩无几,他们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越南鬼子又开始了凶残地反扑,整个阵地一片火海,打到最后阵地上只剩下小宝和身负重伤的连长俩人,小宝把连长藏在尸体堆里,自己举着刺刀扑向了越南鬼子……当后续连队扑上来的时候,小宝已经牺牲了,他紧紧地抱着越南兵的尸体,嘴里咬着越南兵的耳朵。 追悼会上,小宝被定为战斗英雄,老雪也成为了光荣的烈属。 老雪木然地带着烈属的荣誉回到村里。村里人们也为老雪感到惋惜,小宝被埋葬在云南的烈士陵园,经村里人商定,由村里出钱在公坟又为小宝另埋了一个坟头,并且立碑写了小宝的战斗事迹,他也是村里的骄傲。 不幸的是老雪终究属于老来丧子,没能逃过人生三不幸的恶运。
           “唉!老雪真可怜啊!人生三不幸啊!” 不,我们家小宝是烈士,我是烈属!老雪说。 次年清明,老雪在县民政局的相关人员陪同下跋山涉水来到了云南屏边县水冲子烈士陵园,来为小宝扫墓。老雪抚摸着小宝的墓碑和照片放声大哭,浊泪纵横,他面对着苍松翠柏和巍巍青山默默地对小宝说:“儿子啊,爹岁数大了,不能老来看你,你好好得睡在这儿,照顾好自己啊,每年清明,爹会在家为你添坟的,一直添到爹死为止,你成了英雄,可我们家从此绝后了啊!” 老雪一边回忆小宝一边沿河边进入公坟,清明最热闹的添坟场景开始了,人们车拉人推,都虔诚得为自己祖上添坟,把坟头添圆,再用锨把土拍实,一点一滴,马虎不得。老雪按照每年清明的惯例先去给小宝添坟,一来他想念小宝,二来小宝是烈士,为自己为村里挣得荣誉。他象征性地给小宝的坟头添了几锨土,在嘴里喃喃地说:“小宝啊,莫怪爹,爹是真的老了,怕是添不动了啊!” 他扔掉锨坐在小宝的墓碑座上,呆呆地看着大伙儿忙碌得添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依次又给每位亲人添坟。当他添到小宝妈的坟头时,也是端详了半天,嘴里喃喃地说:“老婆子,我怕是要找你来了,今年我给你添坟,来年清明谁给咱们添坟呢?没想到我们这有儿的人死了没人添坟啊!” ……
           最终,坟场上响起了鞭炮,二踢脚嘡嘡地在空中炸响,炫丽得烟花在空中肆意绽放,老雪抬起头,看着一个个烟花绽开像花儿一样,熄灭如死去的生命一样,不由得一阵阵心痛,他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烟火,身体直直地向后仰去……
           三天以后,在村人的张罗下,老雪开始发殡,他的殡发的体体面面,唯一不同的是,幡儿插在自己的棺木上,看来他得自己再为自己扛一次幡儿了…… “唉!人生三不幸啊,到死还要为自己打幡儿,老雪的命咋这么苦呢?”,村人说。
    老雪最终在清明后三天埋入了自己心爱女人的坟墓,对于他,也许是一种幸福和解脱,可以后的清明,谁会为他们添坟呢?不得知……
          
             霍德龙,原籍沂蒙,文安县大留镇靳村人,初中文化,空余时间喜画画与写作,文安作家协会会员,最喜欢的作家:鲁迅;最喜欢的小说:《在酒楼上》,最喜欢的诗人: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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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06:1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新生活
    邬云燕  /文
           我们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全家一致秉承“家和万事兴”的持家之道。婆婆奶奶在世的时候全家11口人一直在一起吃饭,热闹温馨。偶尔奶奶闹病,都是老公一口一口喂饭喂水。5岁的儿子看稀罕似的瞅着,悄悄问爸爸;“祖奶奶的饭为什么每一口你都尝尝呀,你不嫌祖奶奶脏呀?”“爸爸很小的时候,祖奶奶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喂爸爸的,所以爸爸才能长大、才能保护你呀!祖奶奶为我们受了很多累,我们全家都要好好照顾祖奶奶!”儿子眨巴眨巴眼睛说:“那我来喂祖奶奶吧!我长大了!”一句话逗得全家都笑了。当时奶奶是整个王村岁数最大的老人,全家以此为自豪。直到奶奶98岁去世,全家才依依不舍的分开吃饭。
           邻居李叔有眼疾,每次买专用的眼药都要找家来托付老公去买,开始我非常不解:“老人没有子女吗?”老公笑着说:“叔有三个儿子呢,大儿子还是某部队的团长呢!”我若有所悟,也许就是因为老公对老人有耐心,够细心,所以老人家才会这样相信他。和谐邻里,友善亲朋,我们其乐融融像一个大家庭。每逢过年过节,同学发小放假回来都要聚在一起,今天你家明天他家的聚餐畅聊,说说一段时间的见闻,讨论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事业,怎样让家人父母过得更幸福……笑语里满满飘荡着温馨和谐的正能量。
            2008年村里实行村民代表选举制,一些人想趁机利用代表的名义谋取私利。我们村西头的乡亲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不用选,就江山行!”儿子不解的问:“爷爷奶奶们为什么都选爸爸呀?”我跟儿子说:“因为爸爸忠厚诚信,热心助人,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大家都信任他。”儿子使劲点点头,“我也要做爸爸一样的人!儿子在学习生活中处处都以爸爸为榜样,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小朋友,那年,上四年级的儿子光荣的被评为了“河北省三好学生。”
          《礼记大学》有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的是人的思想端正了,然后自我修身完善;自我修身完善了,然后家庭整顿有序;家庭整顿好了,然后国家安定繁荣……这与习主席提倡的和谐稳定求发展策略不谋而合,我们都是社会中平凡的一员,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家庭和睦,敬老爱幼,与人为善,自立自强!人人如此,我们伟大的祖国一定会更加和谐富强,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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