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外埠进京车辆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知
根据全国“两会”警卫组和公安部统一部署以及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12年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月28日0时至3月17日24时启动环京“护城河”工程,对外埠进京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禁止外埠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载货汽车,在办理“进京证”后,准许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二、外埠机动车需进入北京市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交强险凭证和环保标志,并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后,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客车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进京货车”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持“进京证”外埠机动车仍需严格遵守日常和“两会”期间各项交通管制措施。 三、持全国“两会”专用车证的外埠车辆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不受尾号限行和外埠进京客车限行措施的限制。为“两会”直接提供服务的外埠车辆,经核实后准予驶入制定地点。 四、运送肉蛋菜奶等鲜活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按“绿色通道”有关规定执行。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的车辆,经核实后予以照顾放行。 五、进京执行任务的外埠警车、救护车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