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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遇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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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1-4-1 06:0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1 14: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那辆蓝色的摩托车在我身边驶过去的时候,速度并不是很快,我看见车上的两个人都还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直到我看到那辆摩托车忽的停在了我得前面,一高一矮的两个人都下了车的时候,我也还并没有太在意,以为他们只不过是想问一问路。直到那个带头盔的高个子忽然用刀抵住了我的腰腹部厉声说:“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不得了,我遇到传说中得劫匪了。
        这是一条狭窄的乡路,因为走这条路进城比绕行公路要近一半的路程,所以村子里的人到城里去不开车的话一般都愿意走这条小路。以前也听到过在这条路上有人遭到抢劫的事,没想到今天竟也让我给碰到了。
        我转头四处望了望,尽管我此时离村子不过四五百米,可四周却是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快掏钱!”,戴头盔的高个子拿刀的手稍一用力,尽管穿着厚重的冬装我还是能感觉到腹部那锋利的刀尖,我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其实并不需要我自己动手,那个把头包裹的只露出眼睛的矮个子这时候已经把我衣服里里外外的几个口袋都翻了个遍。手里拿着的除了几张零票外还有我的手机。
        我首先要感谢我的老婆,她平时从不让我的兜里有超过一百块钱得时候。她说:给你多少钱都得让你给丢了!。我同时还要骂我的老婆,今天中午的时候她对我说:“整天介就知道趴在电脑上,眼不疼啊?!你看今儿个天多暖和啊,没事儿就出去转转!”。当我都已经走出了家门的时候,她手里还拿着我的手机追出来喊:“整天介丢三落四的,手机!”。唉,我的手机啊!新买的,一千多块啊!真是倒霉催的!呵呵。
        “能不能把里面的那卡给我啊?你又没有用。”,我指着我那手机诺诺说。我看见矮个子似乎迟疑一下,这时候那个已经骑在摩托车上的高个子拉了矮个子一把说:“别理他,快上车!”。
        看着飞驰而去的摩托车,我在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小心撞到树上摔死你!!”。就在这时候,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就在距离我不过二十米远的地方,那辆摩托车真的就撞到了路边的一棵树上。
       这是一棵老榆树,因为不成材的缘故,使得它成为了这条小路上现存的唯一的一棵树,歪斜着的身子让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愈加狭窄,夏天的时候又让车在路的另一侧轧了一个深坑,这辆疾驶的摩托车一是因为慌不择路,二是因为道路险难,主要还是因为我的诅咒,我眼睁睁的看着它侧着就撞到了那棵树上,车上的两个人都摔飞到了路旁的沟里。
        高个子的头盔滚落一边,露出一张痛苦的扭曲的脸,他伤的大概比较重,右臂和右腿也许都受了伤,挣扎着坐在荒草里却站不起来。相比较那个矮个子的伤要轻些,我看到也有血从他头发里流下来,流到脸上。因为没有了头和脸上的那些包裹,我惊异地发现他原来是个女人。那女人从地上爬起来去拉那男人的手,那男人痛苦的挣扎了几下,还是站不起来,旋即男人又躺回在荒草里面发出了一声嚎叫,我想那些被夹子逮住野兽们的叫声大概就是如此吧,充满了痛苦、无奈、绝望和恐惧。
        也许是这变故来得太突然了,看着挣扎在荒草里的两个人,我一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停了一会儿,我对又在挣扎的那男人说:“你别乱动了!假如骨折了得话越折腾伤的越厉害。”。那男人便不语也不动了,只是用紧张的眼神望着我。我又对那满脸是血的女人说:“快把我那手机还给我!”。那女人满眼睛都是惊恐和无助,有泪流下来,颤抖着手把我的手机和几张零钱掏出来递给我,我接过手机,那零钱就飘落到了地上。看我拨手机那女人颤着声音说:“大哥求求你,别报警,求求你了,我们家里还有俩几岁孩子呢!求求你了... ...”。我住了手,其实我原本也没想报警,只是试试我的手机是不是被摔坏了。我说:“那你说怎么办?你们住哪里?附近有亲戚朋友没有?”。女人哭着只是无语,用眼去望那男人,那男人说:“你走吧,不要管俺们了。”。我看了看已经报废了得摩托车,又看了看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男人,说:“你得去医院,就怕是你骨头折了,”。男人又在哪里哀号了一声便又不语也不动了,女人俯下身去抱着男人的头哭泣起来。
        我不再搭理他俩,给村里串乡收废品的老三打了一个电话,又给在城里跑出租的力武打了电话,不巧的是力武却正在外地,要到晚上才能回来。
        不大工夫老三就开着他的“三马车”来到了,问这是怎么回事,我对他说,这俩外地人骑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了树上,腿可能是摔坏了。我指着那辆摩托车说:“这个多少钱?”。老三说:“都成废铁了,傻子数二百五”。我说:“这么着,你给二百得了,你再把他俩给送医院去,行吗?”。这里离城里的医院不过几里路远,老三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又用眼神去征询那俩人的意见,他俩都很感激的冲我点了点头。
       我和老三吃力的把那摩托车从沟里给拖拽上来,又抬到三马车上,那女人也过来帮忙。老三掏出二百块钱来递给那女人,那女人迟疑着接过来又递给我,我忙伸手挡住,说:“快把他也抬上来吧!”。
        我们三个人又连拖带拽的把那一声不吭的男人从沟里拉上来,抬到车上,女人也上了车和那辆破摩托车挤在促狭的车斗里。老三发动着了车,女人对我连声的说:“谢谢你啊,大哥!......”。我冲他俩说:“以后可要好好走路啊!走正路啊!”。我看见那躺坐在女人怀里的男人冲我用力的点了点头,满脸的泪。  

    后记:这是我前几天我叙写了一篇短文《遇匪记》,发到网络上后,其内容的真实性受到很多朋友的质疑,以为我是在杜撰故事,其实有这样的质疑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这件事情本身确实是有些富于戏剧性了,但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就发生在农历去年腊月里,具体哪一天就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那天是城西孙章的集日。事情就发生在那条人们来往赶集的乡路上,那日天气很好,午后我一个人在那里遛弯。
        事后,我和别人说起过这件事,有人说我是以德报怨,风格高尚。我闻后笑了。还有人说:他们是罪犯,你当时应该报警。我闻后有些不安。也有人说:他俩是活该,自作孽不可活,你把你的东西要回来自己走开就得了。说实话我也反思过我行为的正确性。当时我为什么没有选择报警,我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是对罪犯的“宽容”或者说是“纵逸”(我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我知道“持刀抢劫”和“偷窃”及“抢夺”不同,即使数额不大在法律上也是构成犯罪的,也是应该被判刑的,更何况他们也许是个惯犯呢,甚至他们以前或许有过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也说不定,也许我的这个行为就让两个罪大恶极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而让他们继续的逍遥法外,假如他们伤愈以后恶习不改继续作恶,甚至犯下更严重的罪恶的话,那我岂不也成了罪人了!。
        可是在事发的当时当地,我的首要感觉他们却只是一场车祸的两个受伤者,而不是两个抢劫犯,当时我只是觉得他们需要救助。一个普通人骨子里面的“善良”和“热情”主导了我当时的意识,使得我当时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报警。
        反思之后,我倒是宁愿被指责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的人,我也承认这一点。不过值得我心安的是,我当时也并没有拿着自己的东西一走了之,使得自己也成为一个“道德和良知也缺失”的人。至于说到我以德报怨,风格高尚云云,我倒觉得并不值得太得意。
        在这里我没有丝毫自我标榜的意思,扶危济困,相互救助本就应该是我们作为群居性动物的人类的一种本能,不可否认的是,现在这种本能正在日益弱化,现在的人们正日益变的冷漠,经常在报刊上和网络上看到一些“见义而不为”的事情,几个男人可以对正在遭受凌辱的女孩儿的求救声充耳不闻,十几个人可以熟视无睹的在一个血肉模糊的幼小生命身边漠然的走过... ...。尽管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正在日益完善的法制社会里,但法律却并没有使得我们的社会变的更加完美和更和谐一些。我认为再完善的法律条文其调整范围也是有限的,硬邦邦的法律只能使得我们的社会也变的生硬、冷漠而缺少了些温情。
        现在,在我心里,我只希望那两个抢劫者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所迫,才走上了这条错误的道路,并且只是初犯,并且能够认识到这次事故其实就是上天对他们的警示和惩处。相信他们从此后能够弃恶从善,走好路,走正路。我想他们会的,因为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质其实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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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16 00:3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1 15: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0 21:11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1 15: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 22:51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1 17: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 1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潮神 发表于 2012-2-1 17:06

    支持这种观点。得饶人处且饶人。善行往往比说教更有教化作用。隐恶而扬善。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 09:13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4 1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感化总比惩罚好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0 08:46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4 17: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能见你吗???教你两招,打得他们落花流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0 08:46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4 17: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 发表于 2012-2-2 11:35
    支持这种观点。得饶人处且饶人。善行往往比说教更有教化作用。隐恶而扬善。

    你为什么冒用我的名字???我才是真正的土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4 19: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仔 发表于 2012-2-4 17:35
    你为什么冒用我的名字???我才是真正的土豆!!!!

    我是最近才用网名注册的,进入大众论坛。我这个土豆从2010年就有了。哈哈,不好意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0 08:46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4 20: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 发表于 2012-2-4 19:12
    我是最近才用网名注册的,进入大众论坛。我这个土豆从2010年就有了。哈哈,不好意思。

    我在2009年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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