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312|回复: 11

[原创] 爱 到底需要多用力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23 1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乐是生活的根本,爱是活着的理由。所以,爱应该是幸福的、快乐的,是一份给予的享受,也是一份收获的甜蜜。
           人常说:“人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你总在追求本不属于你的东西。”而“爱”又何尝不是呢?拥有一个值得你爱的人,你就是幸运的;拥有一个爱你的人,你就是幸福的。如果你爱的那个人让你痛苦不堪,那么,你的爱一定是给错了对象;如果你那份爱让你酸楚感伤,那么,你的爱一定是选错了方向。在爱的故事里,不要看剧情有多美,不要听承诺有多重,只需要你看清现实有多现实。

           说什么“爱只要付出,不需回报”。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爱要两情相悦才会幸福,两心相守才会甜蜜。如果你的爱得不到半点回报,那更深夜阑的落寞,繁华背后的孤单,就像苦酒一杯,也只有你独自品味。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把自己轻贱。

           追逐幸福,不在于你脚步的快慢。如果是顺路,你大可不必奋力的追赶,因为途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你快乐的源泉,每一次的花开花落,都会带给你别样的洞天。如果你选错了方向,越是用力就越会与快乐相去甚远,即使拼尽所能,南辕北辙也只会让你疲惫不堪。到头来,那份爱除了让你卑微到苦不堪言,那些曾经感动的瞬间,又何曾不是渐成了虚幻!

        “爱”本身并不苦,如果爱到让你有苦说不出,爱到让你粉身碎骨,那就说明你爱错了人。如果你能幡然醒悟,重新审视和正视你的那份爱,及时找回你爱的正途,重新踏上那条铺满阳光的小路,你的那份苦楚便只是人生长河中一朵微不足道的涟漪,只是人生旅途中短短的一季。如果你非要执迷于这份错误的选择,非要标榜什么“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那你的人生又何来幸福可言?快乐又怎能与你并肩?

         真正的爱,不需要多用力。只要与阳光同行,与快乐结伴!

    154053_715035.jp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23 10: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31 20:18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23 10: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的爱,也对也不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1 13:03
  • 签到天数: 50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23 10: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啊,顶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2-7-16 22:17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23 11: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太好了经典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5: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角遇见爱 发表于 2011-12-23 10:56
    经典啊,顶一下

    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5: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心QQ 发表于 2011-12-23 11:33
    写的太好了经典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23 1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拜读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24 19: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为爱痛过,就一定没有真正的爱过。爱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没有珍惜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 06:28
  • 签到天数: 59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27 09: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4 15:0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 16: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7: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5898 发表于 2012-1-1 16:18
    好文采。

    谢谢!元旦快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5-14 08:20 , Processed in 0.07005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