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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侮辱胜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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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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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2-10 12: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曹敏全 于 2017-2-10 12:07 编辑

    侮辱胜芳.jpg 现场围观群众.jpg 当场道歉.jpg 维护秩序的公安民警.jpg
            这几天,某饭店经营者侮辱胜芳花会和胜芳人的事件刷爆了朋友圈(事情的经过大家可以从网上查看)。
           我对胜芳镇是有感情的,解放前,胜芳曾曾隶属文安,名字起得也好,“胜水荷香、万古流芳”。胜芳的历史悠久,经济繁荣,文化灿烂,特别是胜芳的博物馆、大悲寺、王家大院无不见证了这一点,给人留下深刻记忆。而且都是免费开放!大学时,有一同学就是胜芳人,乐观、智慧、善良,拉近了我同胜芳人的感情,更使我增加了对胜芳的想往。
          作为一个外地商人到胜芳经商,理应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人民感情,在朋友圈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是对胜芳人的名誉权的侵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也是理所应当。

          大部分的人民群众能保持理性和克制,在此人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后表示原谅。事实和真相已经澄清,是非对错已有公论。
          但还是有部分人,让情绪冲昏了大脑,画蛇添足,打砸饭店设施,造成饭店内一片狼藉。表面上,此人受到了更严厉的惩罚,但这样的行为通过网络传播,会给人什么印象?这样的宣泄行为,不但不能维护胜芳人的形象,反而抹黑了胜芳人,我想,这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吧?
          真理往前再走一步就是谬误!处理事情应该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本来站在公理的高处,治人已服,却无节制,给胜芳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些人应该反思,真正爱自己家乡的人,要时刻以自己家乡的形象为重,而不以自己的好恶和意气用事。
         本人南开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多年前,高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取法律职业资格。河北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员、廊坊市法学会会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广博的实践经验以及丰富的人力资源,愿为各界人士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
       本人对于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房产、人身伤害、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都有深入研究。
       [特别提醒]在从事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之前,请先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官司缠身或利益受损。   
            
    咨询电话/微信:13363627669       联系人: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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