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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律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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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9 08: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文安县的,去年7月十五被丈夫殴打赶出家门,他的理由是他外边有人了要和我离婚,当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我在娘家养伤三个月后发现我丈夫把我经营的超市转移到他妹的名下了,料场也是。10月11号我决定起诉离婚,现在的财产只有文安的房和房后的四间地基两辆车,村里的一块庄户,庄户是我们结婚后两年买的写的他爸的名,我丈夫在法院也承认是家庭财产。第一次开庭他弄了100万的帐,最后没成立。现在厅开完了,我一直在等着判决,可是法院一直拖着不判,对方在外说法院他送了钱了就是拖着我财产也少分我,我不知道真有没有这事,可是从我上诉到现在已经都9个月了,法院也没给个说法,请问律师我该则呢么办?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6 21:4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9 09: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比较复杂,建议楼主先请个律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9 10: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1、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其实离婚案件一般六个月应该宣判了。
    2、财产分割:首先要析产,把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分开。从你表述的情况来看,财产主要有超市、住房、宅基地和车,倘若这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就好办了,均分就行了,即使超市过户若是共同财产,那也是无效的;还有如果你丈夫真有了外遇,你还可以一并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这一切都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提前保存证据,别让别人做了手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0-8 09:03
  • 签到天数: 14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9 10: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李刚门”实践吧。。。。。许多人活了一辈子都不明白法律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维护公正?好像不是!
        就跟大多数婊子喜欢吹捧自己贞洁一样,法律也是不停的吹嘘自己公正,实际上从古到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无论是法律和军队、警察、情报部门、安全部门,究其根本它们的本质都一样的,全部是统治者管理被统治者的有力工具。
       这就是古语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真意所在,维护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和利益才是法律的本质,尤其是统治阶层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到底公正与否,此事无关紧要,说穿了不外乎只是法律身上披着的一件华丽外套,不管外表多么光彩照人,却永远掩盖不住它狰狞丑恶的真面目。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1-5-2 22:1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7-9 11: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上同情你下吧!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9-12 21:15
  • 签到天数: 148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9 2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搜集证据,坚持自己的诉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09: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sikaojiayou 发表于 2011-7-9 10:07
    1、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我们结婚十一年了,生有一儿一女。结婚时是他爸花了4万6千元在村里给我们买的旧房子,买那房还欠了3万的帐,结婚后我们还的。婚后半年我娘家给拿了十万元和人合伙倒机床。干了三年分开单干,当时分了一百万和一辆车后自己单干。分家协议书我有。分家后立马买的文安这房带后边地基共花了38万。分家后每年收入3,4十万。前年我经营的超市,他和他妹经营的料场。现在倒了他妹家去了,从起的他妹的执照。料厂是和他妹和开的,起的他妹的执照。料场和超市他都不承认,开厅时他请去的证人都说了有料场和超市。可是法院的人却说的有证据,难道他证人的供词不是证据吗?料场和超市共一百多万呢,还有存款,存款在前年他涉黑被网上通缉时转走的,二百多万,现在法院说卡上没钱了,没办法。我该怎么办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10 12: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村里的房屋属于你们婚前由男方所购买,应该属于男方所有,随时间的推移所有权不会发生改变。
    2、至于你丈夫将超市过户给其妹,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是可以变更、撤销的行为,如果你确有证据的话,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提起一个撤销之诉,撤销有除斥期间的限制,期限自你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你丈夫参与料场的经营,你丈夫之经营所得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4、文安的房屋有房产证或者买卖协议吗?
    5、你必须找好证人或者物证来证明你的主张。对方的证人不能证明你主张。
    当然这一切需要你用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对你非常不利。建议你尽快找一个专业律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5 12:5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14 15: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律师,也肯定帮不上你,我只知道,法律是上面的机关,上面的机关都是为了经济基础服务的。

    你送的比那孙子多,你就能赢了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6 14: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在沉默 于 2011-7-16 14:57 编辑
    一时糊涂 发表于 2011-7-14 15:33
    我不是律师,也肯定帮不上你,我只知道,法律是上面的机关,上面的机关都是为了经济基础服务的。

    你送的 ...


    我被打出家,分文没有,现在吃用都是和我娘家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6 12:14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6 19: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李刚门”实践吧。。。。。许多人活了一辈子都不明白法律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维护公正?好像不是!
        就跟大多数婊子喜欢吹捧自己贞洁一样,法律也是不停的吹嘘自己公正,实际上从古到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无论是法律和军队、警察、情报部门、安全部门,究其根本它们的本质都一样的,全部是统治者管理被统治者的有力工具。
       这就是古语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真意所在,维护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和利益才是法律的本质,尤其是统治阶层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到底公正与否,此事无关紧要,说穿了不外乎只是法律身上披着的一件华丽外套,不管外表多么光彩照人,却永远掩盖不住它狰狞丑恶的真面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 10:21
  • 签到天数: 14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16 22: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2-2-23 13:5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8-4 12: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 ,我同情弱者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8 20:03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5 18: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是职业流氓的执照啊,黑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31 20:18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5 19: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人喝彩 于 2011-8-5 19:07 编辑

    你现在的处境很艰难,看开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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