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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服亲属签协议就停职 河间株连式拆迁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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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21 16:42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5-24 19: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燕赵都市网沧州电(记者代晴、韩泽祥)“不说服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就停职,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部停发。”沧运集团河间七公司“株连式拆迁”的做法引发民怨纷纷。5月23日,公司经理刘红年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河间市各单位都采取这种方式,为的是促使拆迁工作尽快完成。”     5月23日中午,河间市李金胜女士说,她是沧运集团河间七公司的职工,他们家一套近130平方米的住房在河间市旧城改造拆迁范围之内,5月初,拆迁办仅答应补偿给她一套82.3平方米的楼房,因与市场价格悬殊,她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5月7日上午9时,公司经理刘红年召集7名涉及拆迁的在职职工召开会议称,给大家5天的考虑时间,如果再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就别来上班了,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全部停发。部分职工迫于压力,无奈地在协议上签了字,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5月23日,仍被停职的沧运集团河间七公司职工刘素美告诉记者,她也有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子在拆迁范围之内,拆迁办答应给她补偿一套80多平方米的楼房。她觉得补偿不合理,因此还在待岗。刘素美说,公司另外两名职工郭凝玉、刘艳华父母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经理让她们说服老人后再来上岗,由于老人对补偿费用有异议,因此两人也在待岗。
         当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经理刘红年。当记者询问“株连式拆迁”方式是否是沧运集团河间七公司的“特色手段”时,刘经理忙辩解:河间市各单位都在采取这种方式。刘红年进一步解释说,“公司并没有强制停职工的职,说归说,只是吓唬吓唬大家,目的是为了促使拆迁工作尽快完成。”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吴洪锋律师认为,停职、停薪的威慑力和杀伤力不言而喻,“株连式拆迁”的危害性比暴力拆迁、野蛮拆迁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方面,公务员职务的升降或暂停应经合法程序,根据《公务员法》第57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企业员工职务升降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株连式拆迁”不仅有悖于法治精神,而且严重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以公职人员的利益、前途、“饭碗”相要挟、株连拆迁户亲属的做法,只会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伦理逼入困境,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1-5-21 12:5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5-24 20: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9 15:25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24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 16:32
  • 签到天数: 14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24 22: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4-30 09:2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5-25 09: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国务院、国土部才下发了《严打暴力拆迁》的紧急文件,可地方却不拿当回事。我行我素,如今的中国就是这样,上面的话是说给老百姓看的,官吏们置若罔闻!欺上瞒下,出了大乱子就老实了。
         如果开发是以失去民心为代价的,那还不如不发展呢!!!官吏们不要只图眼前利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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