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YMMY

东都塑料产业园真的很烂!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4 11:24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6: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应该反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6 23:41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8 15: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克良没好心啊,我这辈子要是有机会碰到他,肯定会把我的评价和老百姓的看法告诉他。不顾老百姓的感受,一味的把老百姓往东都轰,就为了自己以后在官场上平步青云?我草,社会就这么现实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7 09:1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30 20: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13-1-24 21:20
    听说马武应那里的人们都改种苦瓜了
    原先甜瓜有名估计以后苦瓜也能闯出一片天

    你知道的不少啊,还知道现在马武营人们都种苦瓜了,这个事,我怎么不知道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3 21:07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2-1 15: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9 20:0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 23: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李克良书记的请愿书
           本人代表文安所有从事塑料人员的期望,向您请愿!请您务必看完全部,再下定论。
           自从塑料整顿以来,文安经济表面有所上升,但实际农民生活急剧下降。收入不如以前的20%。在如此下去经济必会后退十年。文安已经 比周边市县落后了,可不能成为贫困县。您是整顿塑料还是停顿塑料,文安现在是全国塑料与发展的焦点。其实文安现在正好遇上30年不遇的发展良机。塑料污染环境,我们也知道不对。我们也想为后人留一片蓝天。您来了,正好帮我们一起解决全国塑料产业的弊端。如果发展好了。您就是全国的模范。
          文安塑料对文安税收没有贡献,但文安民生全靠他了。现在有办法有税收,还可以保护环境发展民生。塑料不再是文安的污点,而是亮点。全国塑料产业向往的典范。本人提出以下几种方法,以备参考。
          1:东都不适合塑料的发展,想法很好。但不符合实际。政府往里亏钱。我们粉料的去了,也劳民伤财。
          2:在尹村至辛庄一带建一个塑料市场,画出500亩地。建污水处理厂,(注意污水处理厂留足空间以后扩建)周边每半亩出租给一个粉料的。把粉料的都集中在污水处理厂周边,每处里一方污水,向粉料征钱 。每个粉料的办个个体营业执照。拉丝的也办。这样税收很可观。
          3:让拉料的车,办证拉料。最少有一万辆车,从事拉料。倒料的也办证,这样我们也正规了。光办证的钱就很多很多了,这样文安也发展了,税收很快成为文安的顶梁柱。塑料是个特殊的行业,需要特殊的营业执照。
          塑料污染但在人为,我代表所有从事塑料行业的人。真诚与您合作。共同双赢。共建美好文安。
        以上意见。不足之处一省略,希望您采纳。塑料的辉煌与停产在此一举。我希望保护环境与塑料共同双赢。成为全国的典范。
    以上意见,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很难,但我们所有塑料行业的人都支持您。


                                                                                                                                            第一联盟QQ28932817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30 07:57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6 23: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22 05:27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17 19: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15 10: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5-13 12:27 , Processed in 0.06030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