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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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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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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1-3-26 06:09 贪杯确实误事呀! 真后悔喝红酒的那几位美女没来得及留下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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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水瓶女 发表于 2011-3-26 09:33 我现在把电话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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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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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1-3-26 10:13 你是??? 那个穿黑丝黑靴的那位? 要不改天咱俩单独会一会?
迷人百合 发表于 2011-3-26 11:23 还有美女啊那天真好
迷人百合 发表于 2011-3-27 09:47 我何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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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女 发表于 2011-3-27 09:43 你说的那是曾经爱过你,我是光大腿的那个,想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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