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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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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2-3-28 09:45 人生苦短,所以要一直醉着!
曾经爱过你 发表于 2012-3-28 09:49 挺合你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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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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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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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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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为你憔悴 发表于 2012-3-28 20:33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其实茅台也行的。
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2-3-28 21:16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二锅头!
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2-3-28 10:14 哈哈!好像奏是给我写的!
曾经爱过你 发表于 2012-3-29 10:38 做梦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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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北京二锅头 发表于 2012-3-29 11:44 闹了半天是忽悠着我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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