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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外男女,请不要轻易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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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4-15 13: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现如今这个快节奏、又利益当先的社会现实中,人们总是避免不了来自于家庭、工作、亲戚、朋友等方面的诸多困惑、不满或失落情绪。于是,便避免不了想要找人倾诉,需要被人理解和安慰。而这样的最佳人选就是婚外异性。
           首先这个人是站在“旁观者清”的角度,所以总能给与比较正确和客观地评价;而最重要的还是那份源自异性的温暖和鼓励,理解和关怀,这是同性之间所不能给与的。于是,不知从何时起,“网络情人”、“颜色知己”、“绿色情人”等这类“暧昧”关系便应运而生。现实中“养小三”、“包二奶”更如雨后春笋般枝枝节节的疯长开来。同时,人都是感情动物,对婚外异性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想象、幻想,甚至是欲望,都渴望一场煽情的恋情和一次唯美的艳遇。于是,生活中的朋友、同事之间的友谊,都有可能被浪漫点燃成熊熊的激情。

            这种婚外情,因为是不以婚姻为目的,所以没有柴米油盐的负累,没有金钱利益的纠葛,也没有亲人朋友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困扰,更没有责任和义务的约束,所以,很容易就能经营的风生水起,如胶似漆,更有相见恨晚、生不逢时的遗憾,更抱怨在错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诚然,婚外异性之间确实存在着一份真真切切的情感。烦恼时的倾听,难过时的安慰,繁华落尽后的思念,夜深人静时的挂牵。无不演绎着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

           然而,耳闻目睹,婚外情大多是经历或长或短的一段时期后,化作一声哀叹。“想你你在天边,你来时已是时过境迁。”这就是婚外情的真实写照吧!因为没有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的朝夕相对,所以受时间、空间以及道德等诸多现实因素的束缚,婚外情不是因为金钱利益的冲突而分手;就是因为某些误解得不到及时释怀,以致积怨越来越深,而转身陌路;也会因为没有责任和义务的约束而逐渐变淡,渐行渐远之余,徒留叹惋却再难回头。。。。。。

          有人说:“爱,不一定要拥有婚姻。”我不敢苟同。我始终认为爱是一生一世的患难相守,是荣辱与共的不离不弃。虽然爱情会在婚姻里平淡,甚至麻木,从而转化成一份亲情,如左右手般失去激情和新鲜感。可是谁又细细品味过左右手的关系呢?那是在经年累月的平淡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一份珠联璧合的默契,一份寒暑与共的相惜。而一段婚外情不论爱的如何死去活来,如何刻骨铭心,分手时不管如何不舍,如何痛不欲生,那份伤终将被淡忘在时光的轮回里,新潮的涟漪也终将被湮没在岁月的长河里。因为这毕竟不是以婚姻为代价的。
           如果爱不需要婚姻,哪来“孟姜女”、“杜十娘”等的千古绝唱;又何来西子湖畔谁的眼泪化作一江春水;望夫石前谁的身影化作不朽的丰碑。所以,婚外情不能算爱,充其量只是一份好感,一份喜欢,是精神世界里的慰藉,心灵世界里的取暖。

           我不反对婚外异性之间有情感,但事先要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理智的尺度,否则害人害己,悔之晚矣!婚外异性永远也谈不出一场伟大的爱。所以,婚外男女,请不要轻易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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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脚医生 + 5 + 5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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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4-15 14: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婚姻的爱,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3 20:18
  • 签到天数: 43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6 07: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责任,情是包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4-17 08: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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