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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城南枪击案已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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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31 2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流氓兔 于 2011-3-31 21:43 编辑

    多警联动 文安警方11小时侦破一起持枪杀人案

      2011年3月28日,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公安局多警种协调联动,仅用十一个小时,迅速侦破“3.28”持枪杀人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3月28日下午2时58分,文安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龙街管区温辛杨村西公路边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接报后,局长张志超、政委严冬等局领导立即下令启动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并亲自率刑侦、治安、交警、巡警、武警、各派出所等多方警力携带装备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同时指导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各司其职:刑侦民警围绕现场开展勘验、走访、调查、询问工作;交警、巡警迅速封锁全县各交通出入口,密切盘查可疑车辆及人员;治安民警针对全县特行场所、卡口进行布控,同时组织警力配合武警进行武装搜寻;各派出所则组织警力上路堵截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调查,三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无牌照银灰色捷达轿车行至温辛杨村公路边,与在此等候的黄国柱等人发生殴斗,其中一青年男子持枪向黄国柱射击致其当场死亡后,三名男子驾车逃跑。案情基本清楚,鉴于案情重大,县局当即成立了以局长张志超、政委严东任为指挥长,各业务警种主管局领导为成员的“3.28”枪案侦破工作指挥部,并将案件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上级领导针对案件侦破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同时,廊坊市武警支队韩凤杰参谋长率武警支队机动中队赶到文安前来支援。

      而经过随后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专案民警迅速锁定一名参与斗殴人员赵小明,从而确定了开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尚贵,其中一同伙为黄欢欢,死者黄国柱与尚贵等人认识,双方因琐事电话约定在案发现场殴斗。

     指挥部迅速指令成立以副局长梁海波、党委委员刑警大队长葛江波为组长的专案抓捕组,全力开展缉捕行动。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援下,于当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尚贵迫于缉捕压力主动电话联系专案指挥部(公布电话)投案自首。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尚贵、黄欢欢、赵小明到文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尚贵、黄欢欢、赵小明对参与斗殴并将黄国柱枪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尚贵、黄欢欢、赵小明已被文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1-7-5 00:00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31 21: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向奋斗在一线指战员及民警致敬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4-10 21: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31 21: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过了吧  !!!!!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6-12 10:11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3-31 21: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 好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7-28 00:01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31 21: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4-10 21: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31 21: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呀   咱老百姓呢就觉得呀 要抓住线索  深挖 深追
    就不信挖不出来大鱼,  群鱼,
    枪怎么来的?  难道自己车床车的吗?
    一个法制国家   光天话日  朗朗乾坤
    持枪杀人,  难道就凭脑瓜一热?  就凭哥们义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6 12:14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31 22: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4-1 07: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3-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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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 07: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凭脑瓜一热不计后果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20:16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4-1 07: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7-4-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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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 1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9 18:15
  • 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 12: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分子猖狂至极,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18 09:14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 12: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大的仇恨啊,回头想想,自己的家人,和被害者的家人。
    万事没有解决不了的,冲动是魔鬼啊,真的冲动是魔鬼啊。
    能忍就忍,能过就过,前几天我也遭遇过,来修机器的,喝多了骂了我两句,我也忍了,
    事情后想想,我觉得我做得对,并不是我懦弱,如果真发生冲突,双方都招罪。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4-19 14:52
  • 签到天数: 29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4-1 13: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1 09:31
  • 签到天数: 2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 17: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支哪来的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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