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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哎呀呀

我快死了,谁能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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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4-27 21: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6-22 07: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可怜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2-18 08: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22 10: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奋斗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不完善的体制,加上丧尽天良的丈夫,继西码头文安又一可怜人,怎么全出咱们大柳河乡了。给我一辆有保险的汽车,我去为民除害 。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6 09:39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6-22 11: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9 20:20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6-22 15: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17: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对大家声明一下,韩颖超已是快死的人了王洪志没有尽到责任,他就是我们的败类,我们中国,有这样的人,太悲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1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haiyang 发表于 2012-6-20 22:37
    骂街不能解决一切!难道你针对人家!

    我感到你和王洪志就是一伙的,为什么老针对女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17: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毛头¢悔 发表于 2012-6-21 09:47
    你是听到了什么还是看到了什么啊    他们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啊   不知道就不要在这瞎啵急啊

    好人中就有好报,你们说让女方告南方,可女犯法家里的钱已空空如也,那什么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17: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洪志你他妈的就不是人,如果是的话,也是败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1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2 19:0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6-22 20: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这个构不成犯罪,如果犯罪也比较轻,道德问题。

    还是找律师咨询下,然后把帖子发到媒体,大家也可以给你捐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2 21: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的传说 发表于 2012-6-22 17:08
    我感到你和王洪志就是一伙的,为什么老针对女方

    我还感觉你和韩影超一伙的呢!凭感觉行吗!我只是实话实说!010-68579889-196 焦点访谈电话!曝光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3 1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haiyang 发表于 2012-6-22 21:17
    我还感觉你和韩影超一伙的呢!凭感觉行吗!我只是实话实说!010-68579889-196 焦点访谈电话!曝光吧!

    我是同情弱者,女方是弱者,所以我就同情他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6-9 10:0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23 17: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做到吧帖子顶起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3 2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去给别出办法挺简单,但是事情发生在一个没人,没势,没钱,没做过一点亏心事得人,他怎么去告[而对方刚好相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3 2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没钱,没势的人被人打一顿可能没地方说理,但反过来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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