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轻信男网友密语 约会见面遭网友强奸
15岁少女轻信男网友密语 约会见面遭网友强奸作者:-- | 来源:正义网 | 编辑:于佳宜 | 更新时间:2011-1-24 16:35:03
仅15岁的在校女生马某,在家上网聊天时,偶然结识了一位网名为“寒风”的男子。天真无邪的她,经不住网友几句甜言蜜语的诱惑,就答应与网友见面,结果惨遭网友强奸。日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刚满30岁的宁晋县的薛某,大学毕业后到浙江峰峰管业有限公司工作。现已结婚,并有一个两岁的女儿。
2011年元旦,薛某在家休班,闲着没事干。这天上午,薛某到石家庄闲玩,在一家网吧上网聊天。在QQ上寻找好友时,加上了一个网名为“忧”的女孩。之后,两人开始聊了起来,薛某给对方发表情和信息。薛某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姓名叫李锋,给一家公司跑业务,家是石家庄的。网名为“忧”的女孩,告诉薛某,自己的真实姓名叫“刘颖”,家是大名的。双方聊得很投入。最后,薛某给马某发了一条信息,“让我包养你吧,一次一百块钱。”单纯的她竟然同意了。薛某看到有机可乘,就要求与马某见个面,称自己正好去大名附近办业务。马某随口答应,说自己这两天有时间。
当天下午3点多钟,薛某坐上去邯郸的火车。到邯郸与马某联系后,让马某来邯郸,但马某没有同意,让薛某来大名。晚上8点多钟,薛某乘车到大名后,与马某联系后,到一家宾馆见了面。进房间后,薛某将房间门反锁好,多次强行与马某马某发生了性关系,又用手机给马某拍了裸体照片,并威胁马某不能声张,否则弄死她,将照片放到网上。没有办法的马某,趁薛某没有注意时,用手机向母亲和同学李某发了多条信息,称自己在某宾馆被人绑架了,快来解救。同学李某接到信息后,及时与马某的母亲取得联系并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赶到,当场将薛某当场抓获。薛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让我包养你吧,一次一百块钱。”单纯的她竟然同意-----------不算强奸吧 ? 不算强奸吧 {:16:}{:16:} 现在这世道,难呀
{:12:}{:12:} {:41:}{:41:}不算强奸! 这样的保养强奸,算犯罪吗? 这个女的自己愿意不能算怪这个男的吧。现在孩子们都疯了! {:12:}{:12:}{:39:} 搞不好他的年龄 太小!都算强奸再加上猥亵儿童!这人出不来啦! 应该不算吧!~ 未满14岁的才算 猥亵儿童···而且事先也是自愿的~ {:20:}{:20:}{:20:}{:20:} {:39:}{:39:} {:20:}脑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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