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人生 发表于 2018-7-8 17:00:56

请问县领导们。

                各位县领导你们好,请问当初收我们的的时候,承诺4.30日前,给租地的钱,还有青苗费,并且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4.30日前给拨款,咋都到7月8号了还没有见到钱的影子啊,请问还给吗?是不是我们该把地收回来呢?还是   。。。。。。。。。。。。请县领导们给看看,给关注一下是不是这笔款项被挪用了呢。我在这里谢谢各位领导了,麻烦您了,关注一下民生吧

品位人生 发表于 2018-7-8 17:01:53

当初收我们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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