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一 发表于 2012-4-1 22:46:13

大家评论文安县公安局执法是否合法?

       我叫贺正安,我儿子叫贺洋才。
       2012年3月2日我儿子因民事纠纷,被文安县公安局认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2012年3月2日下午8时,执行拘留,2012年3月12日上午十时解除拘留,文安县公安局对贺洋才如此拘留行为是否合法,我作为贺洋才的父亲认为文安县公安局对贺洋才的拘留行为,超出法律规定的拘留期限,文安县公安局的行为属滥用职权,我作为一个公民不懂法,恳请懂法者对我提出的问题做一个客观依法公正的评述!

平安 发表于 2012-4-2 02: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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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ai1997 发表于 2012-4-14 20:01:45

现在的公安局呀,不行了!

老顽童 发表于 2012-5-7 2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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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1651108 发表于 2012-6-27 21:38:30

和公安有法可以讲吗

卖空调翁 发表于 2012-6-30 00:23:23

这个情况确实存在但你可以这么理解;,2012年3月12日上午十时减去2012年3月2日下午8时小于 240小时10小时,所以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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