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一私接天然气 采暖炉用户被查处
近日,文安县公安局文安镇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周密部署,成功破获一起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12月7日20时30分,文安镇派出所民警接文安县某天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私自接天燃气、安装采暖炉。接警后,该所立即调集精干警力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某小区单元502室户主黃某在未办理天燃气采暖开户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安装使用天燃气采暖炉。该户为窃取天燃气,将燃气表拆下,并用软管连接,在12月7日20时许,为逃避天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检查,黄某指使其内侄孟某将破坏的天燃气设备复原。民警遂依法将黄某、孟某传唤至文安镇派出所。经讯问,该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9:}{:39:}{:39:} {:09:}{:09:}{:09:} {:12:}{:12:} 猪坚强 发表于 2012-1-6 1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39:}{:39:}{:39:} {:12:}{:12:} 之不当的,这点事还归公安 卖空调翁 发表于 2012-1-10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之不当的,这点事还归公安
说什么了,老头 小题大做,罚点钱得了 杀鸡给猴看 这意思是必须买他们的炉子就行了 高手在民间啊 !爷俩出来 教教我呗! 果然是高手!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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