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兔 发表于 2017-2-4 10:51:13

【最新通报】文安县城又有四人因燃放鞭炮被拘留!

本帖最后由 流氓兔 于 2017-2-4 10:53 编辑

       2017年2月2日8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文安镇建设银行东侧一旅馆门口时,发现一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将男子口头传唤至文安县公安局接受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7年2月2日9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文安镇南环车场时,发现该院内有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文安县公安局接受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靳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7年2月2日8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文安镇政通八号对面龙悦国际足疗店门口时发现有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文安县公安局接受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孙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7年2月2日10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文安镇法院西边道口内200米处一平房门口时发现有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文安县公安局接受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四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文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由于孙某、李某未成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2017年01月30日10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控中发现:在文安镇低压所东侧的一店门口,一人在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该店员工罗某因为开张燃放了大地红鞭炮,随即巡控民警当场对其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进行口头传唤。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罗某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被文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963 发表于 2017-2-5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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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之神 发表于 2017-2-5 15: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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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好友 发表于 2017-2-5 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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