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昂520 发表于 2016-9-19 15:31:34

文安县兴隆宫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继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张孝先)据廊坊纪检监察网5月18日消息,文安县兴隆宫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继民,工作作风懈怠,构成违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文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继民行政警告处分。


作者:头条号 / 河北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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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昂520 发表于 2016-9-19 15:32:28

我想说这个官员原来有个处分还这么肆无忌惮的欺上瞒下,搜刮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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