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hui 发表于 2016-5-28 21:47:00

东营村村支书擅自利用村集体财产为自己经营的藕塘修路此行为以构成贪污严重违纪

我是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赵各庄镇东营村村民宗雷祥.高瑞香,我告我村党支部书记张洪义以权谋私擅自使用支油办补偿东营村的10万元的公款为他自己经营的藕塘私自修建了水泥路,他目中无法,心中无民,为自己私利而为,可是这样的贪官就是没人管,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诉。为此案我向县纪委反映多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一年半之久,好不容易把案件交到审理室审理室的人却说老百姓的案子复杂也没给予时间什么时候审判,一直拖到今天还是无果。请有关部门为我们主持正

963 发表于 2016-5-29 0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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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客 发表于 2016-6-2 07: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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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履天涯 发表于 2016-8-2 20:10:12

直接找廊坊纪委去,再不行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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