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哇 发表于 2015-11-3 14:11:26

廊坊通报8起典型案件 村主任索贿3600万

一、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树军违纪案。闫树军对市农业局存在的一农业设施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单位房屋租赁费、长期占用借用其 他单位车辆等违纪问题负直接责任。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闫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二、 香河县原政协主席刘玉海违纪案。2008年4月,刘玉海以妻子名义与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与北京某公司发生严重经济纠纷,造成恶劣社 会影响。刘玉海还以借为名长期占用某企业主钱款(刘玉海曾为其在经营中提供帮助)。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刘玉海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三、 大厂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田清泉违纪案。2015年3月17日,田清泉在休病假期间,中午酒后在香河某宾馆安排住宿过程中,因对服务不满,与前台女服 务员张某及与闻讯赶来的张某的儿子付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付某头部6厘米伤口、脑震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 田清泉撤销大厂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处分,调离公安队伍,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四、固安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谭丙祥案件。2008年至2010年,谭丙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五、 固安县宫村镇马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曹连生案件。1998年以来,曹连生利用职务之便,在马公庄村新民居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工作中,非法占有、挪用村 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利益,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涉案金额4200余万元。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六、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村委会主任杨贺案件。2011年,杨贺利用职务之便,在诸葛店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要巨额财物,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七、三河市高楼镇双营村党支部书记翟景林案件。2013年,翟景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双营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三河市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索要财物,侵占村集体土地流转资金。涉案金额108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八、 香河县新华街道办西北街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董福成案件。2008年,董福成在任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私分村集体养老保险金;2010年,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涉案金额150 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北风之神 发表于 2015-11-3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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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发表于 2015-11-4 06: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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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客 发表于 2015-11-8 11:49:47

{:39:}处理得好。

无关风月 发表于 2015-11-10 00:10:52

咋没有文安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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