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山 发表于 2015-2-13 21:34:19

文安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陈乃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安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陈乃增,违反财经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乃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堂春 发表于 2015-2-13 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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