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资委原主任高晓乐等人严重违纪受处分
廊坊市国资委原主任、党委书记高晓乐在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廊坊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吕柳溪在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廊坊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刘春培在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9:}{:39:}{:39:}{:39:}{:39:} 这样干部太多了打不过来。 处分的不严重啊 流失的资产呢?得到流失资产的人怎么办?为什么能得到资产,纪委是不是该有个说法吧,上级纪委该介入调查 {:39:}{:39:}{:39:}{:3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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