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396370 发表于 2014-11-8 12:22:13

还我姐夫!

前天晚上在文安县商业街发生的车祸,还死者一个公道,让他瞑目 !!!文安嘛各庄一位酒驾逃逸,他才23'岁永远的离开了家人,留下一个刚会喊爸爸的一周多的孩子,至今没有露面也没有抓到…有一个退休老局长给他们撑腰。昨天下通知单让十日内必须火化也不给说法~这样做让死者瞑目吗让死者的父母能妻子孩子能受的了吗?让所有的亲戚朋友能接受吗…有实力…有个老局长撑腰~这就是现在的社会吗愿我的亲人走好跪求各位朋友大量转发

q5396370 发表于 2014-11-8 13: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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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好友 发表于 2014-11-8 17:16:18

关注

小小的天空 发表于 2014-11-8 17:35:40

跑不了的,这么大的事没人敢包庇的 放心吧

群众 发表于 2014-11-8 1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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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 发表于 2014-11-8 19:02:56

关键时期,。没有人敢包庇任何人,因为他们都自身难保!{:39:}

草泥马 发表于 2014-11-9 12:48:53

本帖最后由 草泥马 于 2014-11-9 12:50 编辑

哪个wang ba cao的干的                                                   宁哥

Only__you 发表于 2014-11-11 18: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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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亮 发表于 2014-11-11 19: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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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來讀網 发表于 2014-11-12 20:21:46

多好的孩子,就这样没了!公道?别说在人心,尸骨未寒,肇事者依然法外,若公道在人心,人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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