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4-9-22 15:33:04

文安县鑫龙地产出尔反尔,欺骗消费者

业主2013年8月在文安县鑫龙地产买楼,先买的19楼,后售楼员又说2、3楼不交电梯费,一年省700多,我又换了2楼。2014年8月5日我去办后续费,可物业每月要收60元电梯费,还要500元运输费,1000元压金,我又找收楼处,陆经理说临时改变非交不可。简直太不说理了。请求援助。谢谢。

隐藏用户 发表于 2014-9-22 16:03:46

中国老百姓真难啊~

cgws 发表于 2014-9-22 16:35:23

{:15:}{:15:}{:15:}

Only__you 发表于 2014-9-22 18:28:33

{:08:}{:08:}{:08:}

龙啸天 发表于 2014-9-23 03:31:12

不打你就不错了,文安物业就这样

三哥 发表于 2014-9-23 07:16:00

报警试试,正在打黑呢!

三哥 发表于 2014-9-23 07:16:22

报警试试,正在打黑呢!

傲雪寒梅 发表于 2014-9-23 08:19:00

打12315咨询,是否属于欺诈。

老百姓1 发表于 2014-9-23 11:50:04

都是这样,我前几天在福安物业换了个水表电池要50元,更可恨的是他换完了电池,把原来盖电池盖都没有盖就走了,我操他妈的这50元钱花的也太不值了,这个死胖子。

内鬼 发表于 2014-9-23 12:33:44

没钱省的住楼{:15:}

庸庸碌碌 发表于 2014-9-27 13:43:58

我一哥们 也在哪买的 原来买的高层 现在换的三楼 也交了电梯费了另外温泉开口费每平米65,也是不允许收的他们照收不误可以打12358咨询

网络问政 发表于 2014-10-2 17:31:09

这位网友您好:
对您的投诉,工商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文安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及时派转城区分局进行处理,城区分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4日至28日,对鑫龙地产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是购房时售楼员说的,原售楼员已辞职,鑫龙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称不知二楼不收电梯费的情况,现在电梯费由物业公司收取,鑫龙地产公司无权干涉。物业公司称二楼电梯能正常使用,收取电梯费并无不妥。且您与鑫龙地产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或协议中并没有二楼不收取电梯费的约定,您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了调解。

weanrenmin 发表于 2014-10-7 12:12:10

回想去年买文安最大的开发商的房子,现已经辞职的原售楼人员说,买这楼划算,一楼是车库,买一楼相当于住二楼,买二楼就是住三楼,再看价目表,一楼标有售楼价(这是到现在始终耿耿于怀的一点),只怪当初年纪小,很傻很天真啊,也没住过高层,人说啥就听啥,今年8月底拿钥匙时,一楼是车库没错,可二楼就是包括车库的二楼,三楼就是包括车库的三楼,如果当初价目表没有标一楼的价钱也就算了,可一楼在价目表中有价格,这事就是故意了吧,哎,在谈证据1、没有录音(有录音人房地产商也会说这是售楼人员的个人行为)2、没有录像(这也可以是某某个人行为)3、证人,哇卡卡,人法院要求举证人不能是亲人吧,谁带外人买房子,能带外人买房的估计也不在乎这俩钱吧!老百姓是弱势,吃亏了,怎么办,恳请各位网友不要回贴让我找政府,已经够恶心了,别再恶心人了!忘了问一句:楼主那个辞职的售楼人员是不是也忽悠您了,一个师傅教的!

组长 发表于 2014-10-12 08:42:25

要是在外国!拿枪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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