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14-7-10 23:58:00

(版主提示:事件因发帖已处理完毕)违法办案将当事人已经查封的财产分家析产

本帖最后由 播报员 于 2014-7-13 23: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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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文安县两位普通农民,一个叫陈国彬、一个叫武占峰。2011年六月我们因文安法院退休的老庭长司万明分别欠我俩100万和300万元民间借贷案,分别起诉司万明。同时对登记在司万明夫妇名下一幢门脸别墅的土地和房产予以保全查封。同时还缴纳30万元的保证金。2011年12月,文安法院对我们已经保全的登记在司万明夫妇名下的门脸别墅进行了分家析产,将该门脸别墅的一楼和三楼分给其独生儿子夫妇。致使法院执行局无法强制执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终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认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确权判决书或调解书”。文安县法院知法犯法,对我们已经申请查封的财产违法予以分割析产。我们一看文安法院合着伙的捉弄我们两位原告,只好申请到廊坊市中院强执,市中院答复必须把司万明父子的分家调解书撤销,市中院才能受理。

  为了撤销司万明父子的分家调解书,我们申请廊坊市检察院进行抗诉。廊坊市检察院于2012年12月对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廊坊市法院下达裁定书,要求文安法院重新审理司万明父子分家析产案。时至今日,司家父子的分家书还没撤销。为此我们多次到省市信访部门上访。十八大前夕,因怕我们进京上访,文安法院把我们叫去,口头答应我们十八大后,马上把司家的分家书撤掉,并让我们在息诉罢访责任书上签字。可现在十八大已经过去半年了,司家的分家书仍然没撤,文安法院知法犯法,将我们已经申请执行局查封的当事人财产擅自分割,典型的乱作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抗诉的案件,文安法院久拖不判,典型的不作为,我们请求各界媒体客观公正的予以曝光,还法律以尊严,还百姓以公道。

  陈国彬 武占峰
  联系电话:13931662068

落魄猪 发表于 2014-7-11 05:44:39

看题目吓我一跳,看后才知道:不是当事人查封的,是当事人申请法院查封的!
看完了,好像县法院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

5678 发表于 2014-7-12 09:24:39

用公权力制约公权力恐怕没什么用,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2639614887 发表于 2014-7-12 09:32:30

我有同感呀我相信总有说理的地方我现在跟你一样的情况哥们

时如水 发表于 2014-7-13 23: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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