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梦追美人 发表于 2014-1-25 16:55:38

超市关店的法律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与前几年大型超市一味急速扩张圈地不同,近两年来,一些大型超市如家乐福、沃尔玛、乐购等都开始关闭一些已有的店铺。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多家外资超市在内地关闭门店,例如沃尔玛4月关闭三家门店;乐购5月关闭上海镇宁店。还有数据显示,外资零售企业沃尔玛、家乐福、乐购去年在内地开店速度同比平均降低27%,且都出现了关店现象。    分析人士指出,租金、人工成本上涨,电商冲击,是外资零售企业当前在华发展受阻,业绩不佳的主要原因。    而在上述大背景下,作出关店决定的原因当然是多种多样的,有些是超市布局的优化调整,有些是租赁合同到期,有些则是业绩不佳。    也有的超市开始发展线上业务,比如乐购近日就推出了网上购物服务。据乐购有关负责人介绍,乐购网上购物服务将为消费者提供包括蔬果生鲜在内的上万种食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    据了解,截至目前,上海是乐购网上购物服务的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试点城市。运营初期,运送范围仅覆盖上海内环地区。若试水成功,乐购将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超市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关店,其中有不少法律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是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关系。    超市的经营场所一般不是自己持有,而是向其他人租赁而来的,而且租期一般都较长。据我们所知,以20年租期为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超市因关店而导致租赁合同终止,一般还涉及到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如何与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这是超市在关店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当然,关店时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则另当别论。    其次是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问题。    一般而言,一个超市关店必然涉及众多员工的去向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认为,在准备关店之前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预案,对所涉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并尊重员工的选择权。    如员工愿意到同一超市其他门店的,应做好安置分流工作,如员工不愿意到其他门店,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超市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有工伤、职业病等特殊情况的,超市还应做出特殊安排。    再次是与供应商的合同关系。    超市的货物均来自供应商,超市关店必然涉及与供应商的合同变更、终止问题,还可能涉及存货的处理问题。    如果与供应商的关系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众多供应商对超市提起诉讼,大大增加超市关店的成本。    最后是与小租户的租赁合同关系。    一般而言,超市从出租方取得场地后,除用于超市自身的经营外,还将不少部分转租给小租户用于经营餐饮、服饰等。如果超市关店时与小租户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必然涉及对小租户的违约赔偿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导致小租户拒绝迁出,超市就无法向其出租方交还房屋,这就会造成超市对出租方的赔偿问题。在个别情况下,小租户甚至会联合起来阻挠超市关店。    超市关店是经营中的正常现象,但超市在决定关店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说关就关、一关了之。超市关店是经营中的正常现象,但超市在决定关店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说关就关、一关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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