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三女子诈骗好友被判刑罚金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 王某是一家超市的员工,在一次就餐时结识了于某、张某和李某。没多久,几人便成了朋友。去年12月,于某、张某、李某三人在一起打牌。因羡慕王某的收入,三人起了诈骗王某钱财的念头。于是她们谎称超市某服务员被绑架,将王某骗到一偏僻处,劝王某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交由她们保管,王某便将金项链、金戒指和手机交给了她们。
今年1月6日,王某在超市内见到了被绑架的服务员,才惊觉被骗。自1月份至3月份,王某一直跟三人索要自己的金货,没想到她们早已将物品换得赃款并挥霍。
4月29日,王某将三人诉至法院。6月10日,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分别判处她们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李新苓通讯员李卫真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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