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大礼炮 发表于 2013-2-14 16:04:38

企业招工时收取“入厂押金”、“风险金”等费用是否合法?

 一些企业在录用职工时擅自向劳动者收取“入厂押金”、“风险金”等费用,这种做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黄土地 发表于 2013-2-19 23:10:50

擦亮眼睛,{:14:}{:33:}{:32:}{:32:}{:32:}{:32:}{:32:}

黄土地 发表于 2013-2-22 0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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