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小珺 发表于 2011-5-12 14:54:29

关于发帖子的一点建议

本帖最后由 俊小珺 于 2011-5-12 15:02 编辑

上午 在看论坛时出现了一个卖枪得,,广告......   在每个版块都发一个!~还得我删了半天!~~


下午又出现一个,再次声明下,每个人发的帖子,都会第一时间显示在主页最新发帖   上,时间越近帖子越考上,不会因为你发帖多系统就会把你的帖子 置顶或者做其他操作,如果想让更多的人看见你发的求职或者信息,你可以在你的帖子被别的帖子顶下去的时候,自己顶一下你自己的帖子,不要重复发帖,(补充:楼下仁兄说的很对,微博不是“卖药”的地方,那是我们用来诉说!!和朋友分享我们快乐、苦闷、悲伤等等等的地方。。。如果在发现有此情况,同上情况一样处理。)



如果再有重复发帖,或恶意灌水者   我们将采取严厉的惩罚!~~请共同维护好 我们的家园







                                                                                                                                     俊小珺   2011.5.1214:54

流氓兔 发表于 2011-5-12 14:57:45

还希望大家不要在 上面的微博发布一些 广告性质的信息了! 你们可以去跳蚤信息 商务信息里面发布的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1-5-12 15:02:45

支持,,

笨熊 发表于 2011-5-12 15:11:52

强烈支持楼主!

俊小珺 发表于 2011-5-12 15:12:46

回复 笨熊 的帖子

{:05:}谢谢熊哥!~

小小的幸福 发表于 2011-5-12 22:00:46

我想知道 如何 把自己发的帖子 删掉??

我是谁 发表于 2011-5-13 07:37:09

你们这些斑竹管理太仁慈了,要是我,一次性枪毙,,呵呵

俊小珺 发表于 2011-5-13 08:11:13

回复 小小的幸福 的帖子

自己是删除不了的!

俊小珺 发表于 2011-5-13 08:11:25

回复 我是谁 的帖子

{:33:}

论坛好友 发表于 2011-5-13 09:10:57

支持楼主的建议,发帖会员要注意选择所发内容的版块。

心雨吾爱 发表于 2011-8-10 08:59:36

招住家保姆一名,要求;女,年龄50左右,独身,身体健康,照顾一名70来岁老人,工资面议,18602226741

俊小珺 发表于 2011-8-10 09:13:27

心雨吾爱 发表于 2011-8-10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招住家保姆一名,要求;女,年龄50左右,独身,身体健康,照顾一名70来岁老人,工资面议,18602226741

姐,招聘广告不是这么发的 ,第一次警告下!!有什么不明白的 可以看下版规!最起码咱们得把帖子发对版块不是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发帖子的一点建议